山西省2007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划定 | |||
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分数线 | |||
1 | 文史类本科: | 第一批为580分 | |
第二批为553分 | |||
2 | 理工类本科: | 第一批为572分 | |
第二批为539分 | |||
3 | 体育(文)类: | 第一批为465分 | |
第二批为400分 | |||
体育(理)类: | 第一批为458分 | ||
第二批为410分 | 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 | ||
4 | 艺术类本科: | ||
(1)艺术(文)类 美术 音乐 | |||
第一批为377分 第二批为360分 | |||
(2)艺术(理)类 美术 音乐 | |||
第一批为371分 第二批为350分 | |||
(3)舞蹈专业 | |||
文科第一批为319分 第二批为303分 | |||
理科第一批为313分 第二批为296分 |
第三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第二批本科录取基本结束时根据志愿划定,另行公布。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福建高考招生信息网所提供的所有高考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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