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章程篇(1~15)
1、问:如何正确认识与理解“高考”?
答:“高考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民生问题的重要方面,并且对于培养各级各类创新人才意义重大。经过30余年不断改革和完善,高考为我国各级各类高校人才选拔做出了巨大贡献,其科学性、公平性、权威性得到了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2、问:2009年高招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当前高校招生工作面临着进一步维护良好考风考纪、进一步维护好高校招生公平公正、进一步深化高考改革的艰巨任务。招生战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把广大考生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问:报高考志愿等于签“大学录取协议”吗?
答:填报高考志愿是指考生在选择自己最希望或希望就读的高校与专业时,按规定的形式向招生部门和招生院校就自己的决定所表达的书面意见。一般采取填涂志愿卡(表)的形式,北京、广东等地己开始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
考生所填报的高考志愿既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的重要依据,又是招生院校录取新生的必要条件。现在各地一般所有批次的院校全部以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含征集志愿)为录取依据,省市区招办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没有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可能被院校录取。在招生政策范围内,只有考生与院校双方都同意的选择,才会圆满实现。因此,填报高考志愿从实质上来说,就是考生与院校之间按招生规则进行双向选择所签署的“大学录取协议”。
4、问:重考试、轻报考的危害在哪里?
答:作为高考招生非常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志愿填报,有些人从重要性上将其称之为第二次高考,也有些人从技巧性上将其称之为第二次高考,还有许许多多过来人坦言“考得好不如报得好”,无论如何将其归结为“七分成绩定,三分志愿拼”是不为过的。
高考志愿填报成功了,将会锦上添花使考生及家长心想事成,从而上个理想的、心仪的大学;而高考志愿“报砸”了,就不仅是事与愿违“损分折业”这么简单了,稍强一点的,上个不理想的大学或不如意的专业,就有可能使其心情郁闷、黯然神伤;遇到稍差的,就有可能是“由本到专”,甚至是“名落孙山”,足以使其改变人生、抱憾终身。
由此可见,掌握高招报考的技巧,成功填报高考志愿是多么多么的重要;而重考试、轻报考的危害则非常之大。
5、问:考生何时填报高考志愿?
答:考生何时填报高考志愿,与各地采用何种志愿填报方式密切相关。
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大致分为三种:猜分填报,估分填报,据分填报。分批次填报志愿的,有些是上述某两种的结合使用。
2009年全国各地的
高考志愿填报方式,从目前来看是这样的:北京市、上海市共2个直辖市是高考前猜分填报志愿,具体填报的时间主要在5月中下旬,即高考考试还未进行之前,故简称“猜分填报”;天津市、山西省、黑龙江省、河南省、陕西省、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7省市区是高考后估分填报志愿,具体填报的时间主要在6月中旬,即高考考试刚刚完成但考分究竟是多少还不知道,其他重要信息也不知道,故简称“估分填报”;江苏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宁夏自治区、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重庆市、江西省、安徽省、广东省、贵州省、甘肃省、吉林省共22个省市区是高考后据分填报志愿,具体填报的时间主要在6月下旬及7月上旬,即高考考试分数已经知道,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考生的排序位置等重要信息也已经知道,故简称“据分填报”。这里,分几次填报志愿的,以本科为划分。
至于具体的时间安排请及时查看当地的相关规定。
6、问:何为高考后“据分填报”志愿?
答:对于高考后公布了考生成绩,公开了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再填报志愿的方式,有的省区将其称之为看分填报,有的省区将其称之为出分填报,还有的省区将其称之为知分填报。笔者认为,准确虽然准确,但似乎缺少了点什么,于是笔者将其称之为“据分填报”,何为“据分填报”?其一,依据自己的竞争实力(主要是考分)及相关资料填报志愿者也;其二,笔者希望天下的考生进行高考填报志愿时都有理有据,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7、问:高考志愿怎样才能填得好、报得巧?
答:从总体上说就是,只有跟着招生章程走,才能掌握报考新技巧;只有掌握报考新技巧,高考志愿才能填得好、报得巧。
报考新技巧中分为:招生章程解析之技巧和量化指标预测之技巧。招生章程解析之技巧中又分为:真假单科分数的制胜技巧,真假加分的制胜技巧,真假志愿级差的制胜技巧,进档考生确定专业的制胜技巧;量化指标预测之技巧即预测校线的三大方法和预测专业线的方法是:两线差加修正值法;分数含金量区别法;分数排序定位法;三线差加修正值法。具体详见《2009
高考志愿填报胜经》一书(张艺执著)。
8、问:什么时候开始用《招生章程》招生?
答:2002年是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第一个高考招生年。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开放的需要,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国家教育部对此极为重视,在专门下发的《关于做好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中规定:“今年招生工作中,高等学校除了要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外,还必须同时公布招生章程。”
9、问:用《招生章程》与“招生简章”的区别?
答:从名称上看,只是将“招生简章”改为《招生章程》,但这绝不仅仅是字面上的“一字差异”。从理论上来讲,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社会的进步,教育改革的深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简章”跨到了市场经济时代的“章程”,这一字之改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从法律上来说,《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的作用,而“招生简章”则基本不具备什么法律规范性的作用。这对广大考生及家长这个“弱势群体”来说具有一种较好的保护。反过来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高校就是一种较强的约束,当然也有保护。用《招生章程》招生,将大大有助于高校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原则,将把我国依法治招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从实践上来说,由于“招生简章”仅介绍一般性报考内容,而报考的核心内容(录取规则等)是不公开的,可《招生章程》就不同了,录取规则等17项招生信息是其必须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录取规则中“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这些具体的规定内容,给了广大考生及家长以用武之地,所以不能“跟着感觉走”,而必须“跟着招生章程走,掌握报考新技巧”。
10、问:《招生章程》的作用体现在哪里?
答:教育部在连续8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均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且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经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类型、层次的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等学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11、问:教育部规定《招生章程》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2009年教育部明确规定“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高等学校应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章程中有关主要内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寄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12、问:《招生章程》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招生章程》非常之重要,而录取规则中的三项(以前有四项)主要内容又是《招生章程》的重中之重,是核心,以至于为落实教育部将招生章程中有关主要内容向社会及考生公布的规定时,将其称之为“录取规则”,就可见一斑。因录取规则带有专业性质,较难于把握,而其余的主要内容较容易掌握。于是,报考的特殊专业性新技巧便由此而构成。
13、问:教育部规定招生章程应何时向社会公布?
答: 高等学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4月15日前完成对所属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14、问:如何用《招生章程》指导
高考志愿填报?
答:用《招生章程》来指导
高考志愿填报一般有两种方式:一为指导性填报;二为把关性填报。何为指导性填报?由于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因此,当考生初步拟定若干所(如平时水平在本科一般应考虑15~20所左右,即便专科一般也应考虑10~15所左右)高校后,就应当将这些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有的规定与自身的竞争实力相对照,完全符合的也不要马上报,而是要达到最佳选择。什么是达到最佳选择?也就是考生及家长通过反复解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可能会从中发现自身的竞争实力完全符合规定的少则3~5所,多则7~10余所;这时候该怎么办?很好办,从中选择出自身的竞争实力与学校的竞争实力最佳吻合之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其余的如果合适可以作为非第一志愿填报,或者作为下一个批次的填报。
何为把关性填报?即在第一志愿与非第一志愿已经确定之后,但在正式填报之前,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完全符合的就可以马上填报,反之,就要不断调整、舍弃、替换,使之完全符合规定要求。这里的区别是由于时间上来不及了,不能做到最佳选择,只要一有完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就只好匆匆填报了。
切记:必须以高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为准,即便您明知高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打官司”也能赢;但仍建议您主动避之为上,万不得已才为之。
15、问:通过《招生章程》可掌握的新技巧有哪些?
答:除了可以掌握大家熟知的一般常识性技巧外,还可以掌握鲜为人知的特殊专业性技巧(核心技巧),或者说是“上线”(进档)后锁定胜局的技巧。具体有:
通过解析“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之报考技巧可知的,如何识别真单科分数要求与假单科分数要求?高校之真单科分数要求知多少?假单科分数要求的高校知多少?真假单科分数均要求的高校知多少?无单科分数要求的高校知多少?
通过解析“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之报考技巧可知的,如何识别真加分与假加分及“模糊加分”?真加分的高校知多少?假加分的高校知多少?“模糊加分”之高校知多少?
通过解析“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之报考技巧可知的,如何识别“真志愿级差”与“假志愿级差”?真志愿分数级差的高校知多少?假志愿分数级差的高校知多少?真、假志愿级差共有的高校知多少?“模糊志愿级差”的高校知多少?
通过解析专业确定办法之报考技巧可知的,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有几种办法?针对本人的考分宜用何种办法,即哪些对高分考生较为有利,哪些值得“贴线生”优先采用等?
还有识别“真假志愿优先”之报考技巧;准确运用“志愿级差”报考之威力;用“志愿级差”报考必知之八大条件;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之“不宜就读”与“不能就读”的考生宜报考的高校知多少等非常丰富的内容。
二、常识基础篇(16~38)
16、问:什么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7、问:思想品德考核大致可分几种情况?
答:(1) 特别优秀,即可以保送的省级优秀学生;(2) 非常优秀,即可以加分投档的优秀学生;(3) 优秀,在条件相当或同等条件的情况下高校可优先考虑录取的;(4) 良好,绝大部分考生都属此类,即完全符合招生录取条件;(5) 不合格、甚至是无资格报考,即不能录取的,这是极个别现象。
18、问:什么情况属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 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19、问:哪些人不具备高考报考资格?
答:(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4) 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5)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第三和第四条是2009年新增的。
20、问:有关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的规定是什么?
答: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
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体检工作的组织办法,由县级(含)以上招生委员会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应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省级招生委员会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一所终检医院,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21、问:为什么要认真了解录取批次及安排?
答:由于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的高校较多,所有高校不可能同时录取,将不同类型的院校分期分批进行录取,由此形成录取批次。分批次录取既有利于不同类型高校招生,也有利于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除提前批外,批次越靠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会逐批降低,只要正确掌握不同批次及同批次不同顺序的志愿之间的关系,前批次如果不能录取,后批次仍有机会。
22、问:什么是录取控制分数线?
答: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录控线、批次线或省线)是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高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确定的录取新生的各批次、各科类最低成绩标准。各批次、各科类的批次线都会不同,科类一般常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等,文史类和理工类又分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高职高专批次)。录控线是确定考生录取资格、执行招生政策的一个重要指标,院校一般只能录取所在批次线上的考生,只有招投总分达到或超过批次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被投档到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2009年至少有22个省、市、区的高考志愿在公布高考成绩和批次线以后填报,这样批次线可以更好地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比如某考生的招投总分(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系笔者独创词)达到了第一批次录取院校的批次线,就可以填报第一批次和以后各批次的志愿并可能被录取。
23、问:划分录控线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答:划分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录控线、批次线或省线)主要考虑了以下一些因素:① 各批次院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② 全体考生高考成绩总体水平和各分数段考生人数情况;③ 按统计学规律确定的划线系数,确保高校有一定的生源选择余地,批次线上的考生人数要大于院校招生计划数。综合以上因素,经过计算机程序测算出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委批准后执行。
第一批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由于第一批次录取主要是全国的重点大学,因此其录取控制分数线,又叫重点线。一般按计划招生数与考生数的比例大约在1∶1.2左右来确定。分数线的划分一般是按文、理两类分别划分的,考虑到志愿兼报等因素,因此分数线确定时并不是机械进行的,而要考虑各种因素的作用。
第二批次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由于第二批录取院校主要是一般本科院校,因此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又叫本科线,本科线一般也按略多于计划招生数来确定,其计算办法是包括第一批的余数在内从第一批控制分数线往下测,直到人数比第二批计划招生数有一定余量时,这个分数就是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总的原则是同样要考虑到确保高校有一定的生源选择余地及不同科类志愿的兼报等因素。
24、问:高分生不填报下批次志愿的危害在哪?
答: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有些高分考生不重视下一个批次的院校志愿的填报,故在上一批次志愿落选后,就失去了录取机会;只能复读或不再上学或……。故笔者在此特别提醒考生,一定要慎重、合理填报志愿,即便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次线的考生也不能仅填一本的志愿,最好还应填报二本及后续各批次志愿。
25、问:何谓院校投档分数线?
答:院校投档分数线(简称投档线,也称调档线、提档线)是指以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如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在1:1.2以内),在对第一志愿投档过程中自然形成的院校调档最低成绩标准。每一所院校都有自己的调档分数线。省级招办在投档过程中,将填报了该校志愿且成绩在批次线上的考生档案,按招投总分(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系笔者独创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进行投档,自然形成调档线。通常情况下,调档线往往高于批次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其调档线等于批次线。考生的档案能不能投给学校,最关键取决于招投总分是否达到了调档线。
例如第一批的某高校理工类计划30人,填报该校且成绩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有60人,省招办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30×1.2)需投档36份,计算机将这60人按招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在第36位考生的招投总分即为该校本批次理工类的调档线。学校经审阅,择优录取其中30人,将不予录取的6人档案退回省招办。
26、问:什么是高考总分?
答: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各科成绩的总和。有些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将其称之为高考成绩或实考分。但有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却将其认定为高考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也就是说,高考总分还包含了附加分,故请考生仔细加以区别。对此全国有亟待统一之必要。
27、问:什么是招投总分?
答:对于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确定一个什么名称就需要讲究了,有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将其称之为高考成绩和加分,有的称之为实考分和加分,还有的称之为高考总分和附加分,等等。这里的一个明显的问题在于既不简练也不准确,而湖北、四川等省将其统一定义为特征成绩。即特征成绩是指考生的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这样一来既简练也准确了,但又产生一个问题,不贴切。由于这个问题产生于投档,并首先使用于投档,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其统一定义为“招投总分”比较好。虽然有使用投档分的,但“招投总分”与投档分的区别较大,尤其是进行明确的界定后是完全不会混淆的。“招投总分”是指考生的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其具体使用方法是,例如某一考生的高考总分为600分,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可政策性照顾加20分投档,其招投总分(特征成绩)为620分;某一考生的高考总分为600分,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其招投总分(特征成绩)仍为600分。至于高校在招生录取确定专业时,有大部分的院校采用高考总分(或曰实考分),即不考虑政策性照顾分值;有一部分的院校采用招投总分(特征成绩),即考虑政策性照顾分值;这都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高校自主权的运用。关键是考生自己要加以掌握,在高考填报志愿前,认真查看拟报院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28、问:什么是志愿级差?
答:目前流行的观点是,“志愿级差是指院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的分数差额。例如:某高校规定的志愿级差为20分,第一志愿调档分数线为600分,那么,第二志愿的调档分数线就为620分。”笔者认为,这不够全面,也不够准确,具体详见《2009
高考志愿填报胜经》一书(张艺执著)。联系方式:zhangyz889@sina.com。
29、问:什么是专业级差?
答:许多院校在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时规定了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简言之专业级差。专业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时的分数差额。例如:某一院校规定专业级差为5分,院校在分配专业时,将第二专业志愿考生的成绩减去5分,将第三专业志愿考生的成绩减去10分……, 然后,再排队确定专业。
30、 问:“实际录取数”与“计划招生数”有何差别?
答:计划招生数是指在某地有招生任务的全国各高校准备招生的人数,实际录取数是指实际录取后的结果。这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从近两年情况看,有的高校在某地的录取数有时小于计划数。其主要原因是考生志愿选报不平衡,造成一些学校生源不足或无生源,通常是外地院校情况更为严重,迫使这些生源不足的学校不得不削减计划。
31、 问:文理兼收的含义是什么?
答: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招生的学校文、理科考生都可以报考;二是指招生的某个具体专业文、理科考生都可以报考。
32、问:什么是按院系(学科类)招生?
答:所谓按院系(学科类)招生,一般就是按照院系所设置的专业或学科类进行招生。学生入学时先不确定具体的专业,而是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进行培养,到了第二或第三学年,学校与学生再根据其学习情况和兴趣爱好等因素确定学生的专业或者专业方向。笔者认为,通常所说的按大类招生是不太科学、不太准确的。
33、 问:什么是定向就业招生志愿?
答:部分高等院校每年会安排一部分面向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军工、国防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定向就业的招生计划在招生院校调档线上不能完成的,可以在招生院校调档线下20分内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的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因此,如果填报定向志愿,就有可能享受20分的优惠政策。
34、问:往届生录取时是否受影响?
答:除了军事院校、民航飞行学院运输飞机驾驶专业、国际关系学院等少数院校不招收往届生外,其他院校对往届生一视同仁。请详见各高校的招生章程。
35、 问:关于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有哪些规定?
答: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需参加由省级招办和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加试,专业考试合格的艺术特长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该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的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但不能低于该省的重点院校分数线),由招生学校审核录取。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高考分数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经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也可录取。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对艺术特长生文化课成绩要求稍微高一些。
36、问:高校招收“实验班”是怎么回事?有无特殊要求?
答:最近几年,为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教育部门人才培养的重点转移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上。为了打破人才培养条块分割、专业划分过细的弊端,很多高校以举办“实验班”的形式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实验班”一般都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招生专业形式对社会公布,考生可以选择填报,由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并没有其他特殊的要求。
37、问:考生的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答: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有高中新课程毕业生的实验省份要提供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38、 问:什么是高校招生“大小年”?
答:高校招生中,存在一种所谓“大小年”的现象,就是某个或某些学校的招考人数很不稳定,起伏很大。某一年填报该校的人数比计划招生数高出许多,直接结果是当年的录取分数线被抬得很高,这一年称之为“大年”。由于这一年录取分高,竞争异常激烈,使下一年许多考生望而却步,不再报考该校了,带来的结果是参与竞争的人少,录取分相应就降下来,人们将其称之为“小年”。再下一年的考生看到上一年的录取分不高,可能报考的人又多了……如此循环,报考人数和录取分数起伏十分明显,就形成了所谓的“大小年”现象。出现“大小年”的学校一般都是考生比较向往的学校,这从其每年的高考录取分中便可看得出来。不是每所学校都会有“大小年”现象,同一所高校在某省市可能有“大小年”现象,但在另一些省市就未必有“大小年”现象。哪些学校出现过大小年现象,或已出现大小年的趋势,考生可从相关资料中查到各高校近3~5年的录取分数线,并从中得到启示。一般说来,高校招生录取有无“大小年”,考生应该关注。如果某校大小年现象明显,2006年恰遇大年,2007年报考的人数可能就会少些。相反的,2008年是小年的话,2009年可能会是大年,但不绝对,考生可作为参考。
三、招生录取篇(39~60)
39、问:录取中一般采用何种志愿投档方式?
答:由于招生高校众多,招生人数成千上万,有的省考生人数多达90万以上,这么大的数量,又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既要保证有序的工作秩序,又要保证高质量的工作效率,录取工作中采用何种志愿投档方式就显得很重要。而志愿投档方式一般常用的有两种,即排序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目前绝大部分省市区第一志愿都采用排序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仅有湖南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辽宁省、河北省的第一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简称大平行)的投档录取方式。湖北省、河南省、山东省、云南省、山西省等省市在第二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简称小平行)的投档录取方式。
40、问: 什么是排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呢?
答:排序志愿即是投档录取时,省级招办按考生所报志愿院校排队,有几所学校就排几条队。当考生符合第一志愿院校投档条件时,将其投档;如不符合时,则必须先看第二志愿院校的投档情况,如果不足,才可以投档给第二志愿高校(关于符合院校志愿分数级差条件的不在之列),依次类推。排序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数”,强调的是志愿优先,有利于宏观掌握高校的上线生源情况。志愿优先,即为第一志愿优先,皆因第一志愿首先投档形成。
举个例子,湖北甲考生在2008年高考成绩为589分,本科一批的前三个志愿依次是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省级招办先把所有第一志愿填报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考生(成绩在本科一批控制线上)进行排序,再从高向低并按一定比例(通常为计划数的120%)投档。由于甲考生没有达到华中科大的调档线,则看中南财大是否第一志愿满额,当中南财大第一志愿不满时(如计划招生500名,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为450人),甲考生才有被投档到中南财大的机会;由于中南财大第一志愿满额,甲考生的第二志愿也就无法投档(当然须看是否符合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条件,本例不符合)。然后就接着看第三志愿所报学校情况,等等。
41、问:什么是平行志愿?
答:所谓“平行志愿”是指同一志愿序号中的多个志愿平行(或并列)。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一志愿为3个平行院校志愿,那么这3个院校志愿平行并列均为第一志愿;再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二志愿为6个平行院校志愿,即这6个院校志愿平行并列均为第二志愿。
平行志愿的填报方式是,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学校志愿中,考生可填若干个平行的学校。具体地讲,就是普通高考生可以在本科各批次(一至三批)中分别填报A、B、C等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在高职高专各批次中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各平行院校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42、问: 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答: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将同一科类某批次线上填报了平行志愿的考生按招投总分(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再投排序在后的考生。对单个考生投档时,依次检索该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A、B、C或A、B、C、D、E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该生填报的平行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出,此时该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机会,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也就是说排序在前一个考生的平行志愿A、B、C或A、B、C、D、E未完成检索、投档过程,就不会对排序在后一个的考生进行检索、投档;前一个考生的平行志愿C或E院校的投档将优先于后一个考生的平行志愿A的投档。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前,对先期填报了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志愿的入选考生,先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在机读志愿卡中,平行志愿的先后顺序为从左到右、从上到下“Z”字型排列,即在机读志愿卡平行志愿栏中,最上一排的左边为①、右边为②,第二排的左边为③、右边为④……;或者是左边为①、中间为②,右边为③……。这个排序就是投档的先后顺序。
43、问:2009年采用“大平行”的有哪些地方?
答:教育部为落实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的有效措施。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等6个省市2008年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基础上,2009年新增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等10个省区进行平行志愿改革试点。
44、问:为什么说平行志愿也有风险?
答:根据现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线原则,以及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与投档程序,就可以知道,平行志愿的主要作用在于可以提高考生的志愿投档率,尤其是可以大大提高高分考生的志愿投档率及录取率,从而可以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仅仅是“降低”而不能够做到考生填报志愿无风险。
平行志愿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各地划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大于100%的原因,导致上线后的考生不能被全部投档,从而有一部分的上线考生存在滑档落选的风险。二是由于各高校投档比例大于100%的原因,导致进档后的考生不能被全部录取,从而有一部分的进档考生存在着投档后被退档的风险。
当然啦,既然有风险,就必须要有规避风险的办法,填报平行志愿的技巧便应运而生。
45、问:何谓“上线落选”?
答:“上线落选”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指某考生的招投总分(特征成绩)达到了相应批次线,但没有达到所报学校的调档分数线,档案没有投出去。二是指某考生的招投总分(特征成绩)达到了所报学校的调档分数线,档案已经投到这所高校,学校审阅档案后因各种原因认为不宜录取,予以退档。每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总有一些招投总分超出批次线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46、问:“上线落选”的原因是什么?
答:“上线落选”的具体原因多种多样,概括地讲,主要有以下几种:(1)、政策性落选。为了让招生院校有一定的挑选择优的余地,划线时要保持上线考生数略多于计划招生数,投档时按一定比例使调档数大于计划数,部分上线考生可能因招生计划限制而未能录取。这是正常落选;(2)、填报志愿失误落选。
47、问:什么是投档、调档、提档?
答:当考生的招投总分(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达到某科类某批次录取控制线以后,省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的招投总分向各招生院校按一定的比例投档,而此过程院校则称之为调档或提档,依据的也是考生的招投总分。
48、 问:学校断档是什么意思?对考生有无影响?
答:在某一分数段某个志愿填报某高校的人数不足该院校在当地的招生比例,叫断档。对考生是有影响的,发生断档现象后,学校一般会采取三种措施解决:组织高分考生重新填报、降分录取、把招生计划拿走投向生源较好的其他地区。
49、 问:会不会出现二志愿学校越过一志愿直录考生?
答:不会。每一批次录取的院校,必须按志愿顺序录取,参加录取的院校只有当第一志愿报考的达线考生不满时,地方招生办才会投放第二志愿考生的档案。如考生的分数未达到第一志愿院校的录取分数线,或达到录取线但由于某种原因被退档的,才有可能被其他志愿院校录取。
50、问:教育部对安排高校录取批次有何规定?
答: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要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高等学校录取批次。原则上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可以将同一高等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等学校被安排的录取批次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级招办应事先与高等学校协商一致后,再向社会公布。
51、问:教育部对各地录取的时间安排有何规定?
答: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52、问:录取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教育部规定,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和高等学校要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录取投档办法,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省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高等学校必须按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拟退档考生要注明详细的退档理由,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
53、问:教育部对高校预留计划有何要求?
答:高等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预留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及预留计划的使用。高等学校调整计划或预留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高等学校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并负责处理因调整或预留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或预留计划巧立名目向考生收费。
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本科高等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等学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
54、问:教育部对男女录取比例有何规定?
答: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录取比例,对报考非外国语文学类的专业的考生不应限制统考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55、问:高校是如何进行退档的?
答:教育部规定,院校调阅考生档案数量一般控制在120%以内,由学校具体确定调档比例(详见各高校的招生章程),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学校决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高校一般不会无缘无故地退掉高分考生而录取低分考生。高分考生被退档,大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考生的分数虽然高于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报的专业录取分数线且又不服从调剂的;二是虽然总分较高但相关科目较差;三是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如果考生被不合理地退档,应及时与有关高校联系。
56、问:录取期间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答:湖北省所列,录取期间,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有:文化总分偏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专业额满、不服从院校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女生已录满、往届生等等。
而山东省规定,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共有23条,分别是:(01)总分低,录取额满;(02)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分配;(03)相关科目成绩偏低;(04)外语口试不合格;(05)体检不合格;(06)体检专业受限;(07)色盲;(08)色弱;(09)视力不合格;(10)嗅觉不合格;(11)身高受限;(12)不符合走读条件;(13)自愿放弃志愿;(14)政审不合格;(15)面试不合格;(16)未面试;(17)男生已录满;(18)女生已录满;(19)只招男生;(20)只招女生;(21)超龄(仅限军公院校);(22)其他(需详细注明原因);(23)按学校规定的专业级差排序,分数低。
以上被退档的各种情况,高校称之为退档的主要理由;而对于考生来说,几乎全部都属于志愿填报失误。
57、问:填报提前批次未录,其他批次是否受影响?
答:考生填报了提前批次的院校志愿,如果没有被录取,不影响考生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但是,如果考生已经被提前批次的院校录取,就不能参加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
58、问:报考军事、公安院校须注意哪几点?
答:① 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② 男女比例有一定限制;③ 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军队院校体检标准;报考公安部所属院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体请看各军校、公安院校的招生章程。
59、问:如果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录取前能否更改?
答:如果填报志愿时考虑不周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录取前能否更改?从公平的角度来看,志愿书是不能随意更改的,但是如果确实是由于考生填报失误,可以向有关高校提出补充填报服从校内专业调剂的申请,由学校决定是否受理。
60、问:报考学校和专业时是否考虑就业因素?
答:考生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应当考虑就业因素。但不可盲目地把就业因素放在第一位;在选择专业时,应该尽可能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志趣及能力去选择。一般来说,所设立的招生专业都会有一定的社会需求,只不过有多有少而已,关键是要学得好。
四、志愿填报篇(61~80)
61、问:高考填报志愿有哪些常见的失误?
答:高考填报志愿常见的失误有以下几种:(1)、预测校线不准或对自己的成绩猜估不准导致落选。由于所填报学校的调档线太高,考生成绩达不到调档线,各志愿都落空,没有机会参与投档而落选;(2)、填报志愿过少落选。填报的志愿太少,如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院校落选后,再没有机会参与其他院校录取了;(3)、专业志愿填报失误落选。部分分数较高的考生全部填报热门、紧俏专业而不服从专业调剂,虽然档案投到了学校,但高校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被退档;(4)、填报了因身体条件高校不予录取的专业;(5)、相关科目成绩低。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的调档线,但由于某一门单科成绩太低,或者与填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没有达到学校要求,学校不予录取。此外,还有因档案内容不全、不真实等原因而落选的。
从某种角度上说,录取期间被退档的各种情况,高校将其称之为退档的主要理由;而对于考生来说,几乎全都属于志愿填报失误。
62、问:高考填报志愿常见的不理智现象有哪些?
答:报考体检受限专业;不恰当的放弃外地院校;盲目追求热门专业;家长、老师一手包办;一门心思奔名校;不了解院校属性与专业的特殊要求;不恰当的不服从调剂;不知道在何地、何处(是否校本部)上学;既不知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也不知报考非第一志愿的前提条件,再加上志愿没有梯度。这些都是切记要避免的。
63、问:为什么不能盲目和随意填报志愿?
答:考生盲目和随意填报志愿,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后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考生随意填报了与自身条件相距甚远、不可能被录取的学校,浪费了一次有可能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机会;
(2)考生盲目填报了自己不想就读的学校或专业,录取后既不能退档,又不能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如果不到学校报到,不仅浪费了学校一个招生计划,而且还影响了其他考生的录取。
(3)考生随意填报了高收费的学校或专业,被录取后,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好,难以承担高昂学费,想再进收费较低的学校或专业又不可能,会影响自己继续学习和深造。
(4)考生盲目填报了因身体条件不予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不可能被录取,即使录取了,进校复查后也会按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5)考生盲目填报了自己不熟悉的院校,对学校情况不了解,入学后大失所望,无心学习,不仅浪费了时间、金钱和精力,还耽误了自己的发展。
64、问:如何避免填报无效志愿和错填志愿?
答:要避免填报无效志愿和错填志愿,除了要认真了解各地当年填报志愿的规定和要求,了解填报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根据当地招办公布的当年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外,考生还要充分利用校对签字的机会,发现和纠正无效志愿和错误志愿。如果填报了无效志愿,打印志愿表上一般会提示某一志愿是“无效志愿”,一定要弄清楚出现无效志愿的原因,及时修改更正。有些错误志愿,如科类填报错误、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填报错误等,可能不会出现“无效志愿”的提示,所以考生对校对志愿表一定不能马虎应付,一定要高度重视,反复仔细核对。
65、问:高招实施“阳光工程”与考生报志愿的关系?
答: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实施“阳光工程”,力求让招生工作的细节都能充满阳光。公开了,就透明了,避免了招生背后写条子、通路子、找关系、开后门等不正常的暗箱操作,其好处是:从大的方面看,维护了受教育权利、防止了腐败、稳定了社会、完善了高校自我约束机制;从小的方面看,考生不必再考虑招生背后写条子、通路子、找关系、开后门等不正常的暗箱操作,而为保险在
高考志愿填报学校和专业时多留余量了。
66、问: 填报平行志愿的技巧有哪些?
答:(1)合理搭配平行志愿。在同一批次的一组平行志愿中,院校的搭配非常重要。一般既不要全部填报分数较高的院校,也不要全部填报分数较低的院校。可以填报一个或几个分数较高的院校,同时也可以填报一个或几个分数较低的院校,一旦分数较高的院校投不出去,还有分数较低的院校保底。
(2)将自己最希望就读的院校排列在平行志愿的最前面。平行志愿的排序也有先后顺序,排序上的先后就是投档的顺序。在填报的一组平行志愿中,最好是将最想就读的学校填在最靠前的位置,如果填报的平行志愿中有三所院校都可以投出去,那么档案只能投到三所院校中排在最前面的那一所。
(3)在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中,可以填报与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相当甚至还要高的院校。从招生录取实际来看,每年都会有少数较好的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就会投第二志愿。所以考生可以在第二志愿平行志愿中填报一些与第一志愿相当的院校或者比第一志愿更好的院校。采用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填报第二志愿的另当别论。
(4)平行志愿是第二院校志愿,一般来说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有可能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所以考生应该以第一志愿估计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平行志愿的选报对象。有志愿级差的另当别论。
67、问:第一志愿为什么是顺利录取的关键?
答:从投档规则来看,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投档,也就是说,最先投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中已经完成了招生计划的学校,就一般不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了;只有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会录取第二志愿考生。采用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录取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的另当别论。
从每年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来看,第一志愿的录取率较高。如许多地方近两年各批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占全部录取总人数的60%左右,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一志愿的录取率更高,达到了80%以上。大部分一本院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不需要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例如,一个高考成绩达到了一本线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填好了,就能录取到一本的院校,如果第一志愿没填好,没有被第一志愿录取,就很有可能落选到二本院校。
从招生院校情况来看,都希望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从划线情况来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批次线上的考生人数应大于招生计划数,这样,肯定会有部分批次线上的考生要自然落选到下一个批次。因此,第一志愿填报是否合理、恰当,往往决定考生能否被顺利录取。
当然,慎重选择第一志愿也不能忽视第二志愿的填报。考生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认真对待每一批次的每一个院校志愿。
68、问:填报非第一志愿的基本技巧是什么?
答:填报非第一志愿(大多为第二志愿)的基本技巧是:首先要完全掌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之报考技巧;其次在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不适用,以及许多院校没有规定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时候;牢记采用“梯度”报考非第一志愿的前提条件,即所报院校必须在前3年的第一志愿投档不足或严重不足;至少是该院校在前一年的第一志愿投档不足或严重不足;或者是考生能判定其当年的第一志愿投档不足或严重不足;再做到使志愿之间保持一定的梯度。
填报非第一志愿的技巧详见《2009
高考志愿填报胜经》一书(张艺执著)。联系方式:zhangyz889@sina.com
69、问:准确运用志愿级差需掌握的八大条件是什么?
答:准确运用院校志愿分数级差,需掌握的八大条件是: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与否的前提条件;以第一志愿什么作标准为基数(或其它规定)的必要条件;有唯一的若干分数的级差差值或级差分数的主体内容(条件);有在何范围内、何种情况下、何种投档形式要求的适用条件;有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后确定专业的核心内容(条件),或者是附加条件;还有关于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比例或数量的补充条件;还有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附加条件;或者是吸引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附送条件即优惠条件。
填报非第一志愿的技巧详见《2008
高考志愿填报胜经》一书(张艺执著)。联系方式:zhangyz889@sina.com
70、问:为什么不要轻易放弃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答:招生录取是按志愿分批次进行的,不填报志愿就等于放弃了参与录取的资格。一般而言,考生不要轻易放弃填报后续批次的志愿。
(1)从近几年的录取情况看,有些高考成绩达到了第一批本科批次线的考生,只填报第一批院校志愿,不填报后面批次的志愿,因各种原因,没有被第一批院校录取,失去了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机会;有些考生因在每一个批次只填一个院校志愿,不填其它院校志愿,减少了参加投档录取的机会,也可能会落选。例如有一位理科考生,高考成绩是608分,第一志愿填报中国人民大学,但该校调档线为618分,档案投不出去。这位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院校,在一志愿中已经全部录满,他在第一批中落选了。由于他又没有填第二批本科以及后面批次的志愿,也没有填报征集志愿,最后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
(2)还有些考生在每一个批次只填一个第一志愿,不填第二志愿,这实际上也是减少了参与投档、录取的机会。虽然第一志愿的录取比例较大,但还是有些院校需要录取第二志愿,如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第二志愿的比例要大一些。考生如果第一志愿落选,只要第二志愿填报恰当,还是有录取机会的。
(3)录取过程中,部分院校对考生有照顾性政策。高考分数不够这些院校同批次线的但可享受照顾性政策的考生,也可以填报这些院校的志愿。
71、问:服从专业调剂一栏,是服从好还是不服从好?
答:在对待是否服从本校专业调剂时,考生要慎重。如果填写“服从”,可以大大增加被录取的机会,但也有可能被录取到你不满意、甚至是非常不满意的专业;如果填写“不服从”就意味着学校只考虑你所填报的专业,在所报专业不能满足录取需要时,将会作退档处理。
72、问: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应该怎么填报志愿?
答: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优先考虑以下几个选择:1、报考军事院校、武警院校,不仅可以不交学费、不负担生活费,学员在校期间还将享受军校学员供给制待遇:统一发放学员服装,免交伙食费,享受公费医疗。此外,军校每月为学员发放一定金额的津贴。学员在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学校的奖学金等待遇。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非常高。2、报考国防生,学费和生活费基本上有了着落。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待遇,一般每年为5000元,大学毕业后,直接分配到部队担任军官,经批准后可参加研究生考试;因此,家庭负担很轻,而且就业的问题也解决了。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比较高。3、报考其他定向生,一般学费和生活费大体上有了来源,至少还有一定的补贴费用。4、报考师范院校。这里有4种情况:(1)报考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随着国家新出台的免费师范生政策,从2007年秋季起,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贴。这对于一些渴望节约学费开支、减轻经济负担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2)报考有的省市在2009年试行的免费师范生。
(3)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多年来均是免收学费的。
(4)报考其余的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一般学费较低且可获得助学金、奖学金。
5、报考一些民族院校(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的某些专业也不收学费,这些政策不仅针对少数民族考生,对汉族考生也是开放的。
6、报考西部地区的院校,学习成本也可以低一点。
7、报考部分艰苦行业的院校及专业,每年有一定数量的定向奖学金。
73、 问:复读考生应如何填报志愿?
答:对于复读考生来讲,报考志愿的基本思路是要保证有学上,在尽可能不落榜的前提下,去选择学校和专业。换言之,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应留有稍大一点的余量,千万不可盲目自大,过高估计自己复读的进步幅度,冒着落榜的危险去追逐热门专业和名牌院校。当然,也不是要求复读考生过余的保守。
74、问:考生的体检结果对填报志愿有何影响?
答: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因考生身体原因学校不予录取的专业和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考生在收到了体检表或《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后,要关注自己的体检结果。体检表或《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一般包含体检结果和相应的填报志愿建议。
(1)学校不予录取相关专业。表示考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报考时应避开这些专业。
(2)不宜就读相关专业。表示考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对在该专业就业可能造成影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报这些专业。但必须结合高校的招生章程进行。
教育部明确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75、问:残疾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残疾考生在体检时一定要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便于高校录取时根据考生的身体状况分配专业,以免因隐瞒病史而被学校拒录或录取后取消入学资格。残疾考生要主动和省残联取得联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残疾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填报志愿,主动填报专门招收残疾考生的院校或专业,以便将来的学习和就业。
76、问:何谓
高考志愿填报的知己?
答:知己就是考生对自己的高考竞争实力,即德、智、体的综合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恰如其分的估价。怎样才算知己呢?需要掌握六大要素,即知己必知之六大要素。(1)平时学习情况;(2)高考考分情况;(3)思想品德情况;(4)身体健康状况;(5)家庭经济情况;(6)其它个征情况。
具体详见《2008
高考志愿填报胜经》一书(张艺执著)。联系方式:zhangyz889@sina.com
77、问:何谓
高考志愿填报的知彼?
答:知彼就是考生尽可能获取大量的与自己高考报考相关的招生信息。怎样才算知彼呢?需要把握五个方面,即知彼必知五个方面。主要是关于把握招生形势、解读招生政策、透视招生计划、识别比较高校和破解专业密钥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详见《2008
高考志愿填报胜经》一书(张艺执著)。联系方式:zhangyz889@sina.com
78、问:填报高考志愿时选择专业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除了凭感觉、凭印象、凭现有对高校及专业的了解外,还必须详细了解欲报考专业的实质性内涵、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要求(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与能力)、主干学科、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就业与升学以及研究领域、师资队伍、科研特色等等。
总之,了解专业内涵是基础,掌握专业的历史录取资料是重要的依据,正确分析预测当年的校线和专业线是关键。具体详见《2008
高考志愿填报胜经》一书(张艺执著)。联系方式:zhangyz889@sina.com
79、问:怎样处理第一志愿与非第一志愿的关系?
答:怎样处理同批次第一志愿与非第一志愿之间的关系?第一志愿最为重要,但非第一志愿也不可缺少。正确处理之,就是首先要完全掌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之报考技巧;其次在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不适用,以及许多院校没有规定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时候;牢记采用“梯度”报考非第一志愿的前提条件,即所报院校必须在前3年的第一志愿投档不足或严重不足;至少是该院校在前一年的第一志愿投档不足或严重不足;或者是考生能判定其当年的第一志愿投档不足或严重不足;再做到使志愿之间保持一定的梯度。具体有:(1)同批次志愿之间应形成梯度。特别是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之间均应拉开一定的档次,保持一定的梯度。(2)所选院校的专业与专业之间也应保持一定的梯度。除了院校与院校之间形成一个梯度外,还要按一定分数间隔,院校专业与专业之间形成一定梯度(一般而言之,具体要根据专业确定办法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第一院校的专业与第二院校专业之间也形成梯度。(3)不同批次的院校之间也应有一定的梯度。
80、问:怎样处理考生志趣与自身竞争力的关系?
答:(1) 当考生志向兴趣与自身竞争力一致(即自身竞争力很强,或自身竞争力并不是很强但也可保证志向兴趣)时,考生填报志愿与个人的理想、志趣、个性、特长密切结合,有助于学有所好、学有所长,激励自己潜心钻研科学文化知识的热情,有利于考生成才和发展。这是上策,但毕竟这样的情况为数不多。(2) 当考生志趣与自身竞争力不一致时,考生就要三思而后行,在两难中选择:①力保志趣,降低档次或批次。②不降档次或批次,偏离志趣,或放弃志趣。当然啦,考生的志趣恰好是冷门专业,录取分也低,那就天遂人愿了。
五、解读政策篇(81~102)
81、问:什么是高校招生的录取体制?
答: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实行属地化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部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要求,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高等学校必须按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82、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含义是什么?
答: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83、问:省级招办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答:(1) 执行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2) 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统考试题的命制工作;(3) 汇总并公布高等学校在本省(区、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以及高等学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4) 指导、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5) 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6) 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7) 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8) 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9) 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
84、问:省级招办如何与高校协调?
答: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等学校,省级招办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等学校,省级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等学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等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省级招办根据高等学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在高等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投档。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85、问:普通高校招生应坚持的四项重要原则
答:①、依法行政、依法治招原则;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③、服务考生、服务社会原则;④、“三个有助于”原则,即高校招生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86、问: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答:(1)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 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4)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 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 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本校有关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负责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8) 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87、问:哪些考生在2009年具有保送资格?
答:“(1)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根据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语言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7)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 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8)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88、问:哪些外国语中学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
答: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名单:
天津外国语学校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长春外国语学校 济南外国语学校 南京外国语学校 杭州外国语学校 厦门外国语学校 南昌外国语学校 武汉外国语学校 郑州外国语学校 太原外国语学校 成都外国语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 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 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
89、问:教育部对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有什么要求?
答: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须按本办法要求制订本校推荐办法,报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办备案后在本校公布。同时,省级招办应在本省(区、市)招生网站公布。各外国语中学的推荐保送生名额由教育部根据各校近年来推荐保送生工作情况、毕业生规模及高校反馈评价等因素确定。各外国语中学应根据已公布的推荐办法及允许推荐名额,选拔本校符合推荐保送要求的学生,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外国语中学须将经公示的推荐名单报本校所在地省级招办,并向有关高校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推荐学生情况材料。有关省级招办须对本省(区、市)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上报的保送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于2008年1月1日前将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90、问:教育部规定哪些考生在2009年可以加分投档?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 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1) 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要求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 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91、问:教育部规定哪些考生在2009年可以降分投档?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 烈士子女。
92、问:教育部规定哪些考生在2009年可以同等优先?
答: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3、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的可否累加?
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94、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投档的可否累计?
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95、问:什么是自主招生?
答: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1号)精神,教育部于2003年4月发出通知,决定在22所高等学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创新、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是:根据创新人才选拔和专业培养需要,积极探索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服务,社会有效监督的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机制。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并作为“预留计划”的一部分在招生来源计划之外由试点学校及有关省级招办单独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中学推荐,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96、问:开展自主选拔录取的高校有哪些?
答: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自主招生)的高校共有68所。具体如下:
(1)、从2003年就开始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学校有22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
(2)、2004年加入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学校有6所: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3)、2005年加入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学校有14所: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4)、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又有11所高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它们分别是:江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又有6所高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它们分别是: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6)、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又有9所高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它们分别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长安大学。
97、问:教育部对考生填报志愿有何要求?
答: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参考高等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各省级招办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填涂志愿表(卡)的技术指导。
考生填涂的报名登记表、志愿表(卡)等,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98、问:什么高校才可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答: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可按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编制本校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
99、问:教育部对高校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有何要求?
答:高等学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100、问:对录取考生办理报到手续的规定是什么?
答: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等学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等学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二十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101、问:什么层次招生不得补录?什么层次可以补录?
答:各省级招办对所有高等学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计划总量10%的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有关省级招办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有关省级招办在高职(专科)补录工作开始前,须将补录工作方案、参加补录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拟补录人数报教育部备案。补录工作结束后三日之内,须将补录考生录取数据库上报教育部。
102、问:新生入学后 专业是否可以调整?
答:新生入学后,能否调专业,高校各有各的政策。相当多的高校可以按规定调整专业,但有些高校明文规定不能调整专业。具体详见各高校招生章程。例如北京师范大学,新生入学第二学期末, 按照学生申请,院系考核合格,按本届学生总数的5%择优调整专业。北京工业大学新生入校后,可以有一次机会提出跨学院转专业申请,经过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可以实施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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