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类院校和司法类院校招生又称为警校招生。招生对象一般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在二十二周岁以下。
公安类院校:是指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公安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按隶属关系分部属和省属两类,按办学层次分本科院校和专科(高职)院校两类,公安类院校仅指公安警察院校。
司法类院校:是指由司法部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司法部直属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的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上海的上海政法学院三家监狱学为本科层次。司法类院校不属于公安类院校序列;公安现役院校,属于公安院校序列,但列入武警战斗序列,招生和待遇参照军事院校执行。
报考录取流程
报考公安院校及专业和司法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全国统一考试。除符合高考报名规定外,考生还需按规定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等。具体报考要求及招生条件参见各省考市考试院公布的文件和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
报名:参加当年统一高考考试报名;
考试:参加全国高考统一考试;
政治审查:高考结束后,及时关注省招办发布的当年公安类院校及相关专业招生办法和相关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制定地点领取政审表,完成政治审查;
志愿填报:公安类院校及专业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高考成绩达到院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进行志愿填报。
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参加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的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
录取:公安类院校及相关公安专业的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提前批。对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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