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教育师范生是指报考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之一,有条件地接受公费师范教育的学生。2007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采取这一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多户危档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
具体实施时间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通过部属师范大学的试点,积累经验,建立制度,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报考条件: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在各地都安排提前批次录取,凡是达到以下三条的毕业生都可以自愿报考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优惠政策
第一、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贴;补助一般为在校期间每月600元。即每年发十个月。
第二、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免费师范生的教师岗位,免费师范生四年毕业以后必须到中小学任教,到中小学任教的每一位免费师范生都有编有岗;
第三、免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以在学校之间进行流动,有到教育管理岗位工作的机会;
第四、为免费师范生继续深造提供好的条件保障,免费师范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学校可以录取他们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可以在职学习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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