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批次在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果有剩余的计划,才会征求志愿。拿2015年的政策举例:根据省招委会、省教育厅规定,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和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除此之外,其他省内高职院校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从高分到低分,适当降分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具体降分录取政策请考生详细查阅闽招委〔2015〕10号文件。
每年的情况不同,所以同学们还是要以当年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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