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校对“加分”的态度解读
在平时的工作中,经常会接到很多家长和考生的咨询,问的最多的就是如果考生有多项加分的,这些加分可否叠加,例如“我是省级三好学生,按照相关规定,我可以享受10分的加分。但同时,我又是二级运动员,还可以享受20分的加分,那么我在高考录取时,是不是可以享受30分的加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因此,即便这位考生既是省级三好学生,又是国家二级运动员,在录取投档时,只能取其最高一项加分值也就是20分,而不是这位考生自己理解的30分。
又比如一名四川籍的考生,他既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了全国决赛的二等奖,同时,他还是烈士子女,那么根据《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获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的考生可加5分,作为烈士子女,可以加10分,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多项加分只能取其最高一项加分,所以,这名考生的加分应当取其中最高一项的分值,即10分。阅读至此,想必各位考生和家长对自己能够享受到多少加分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了吧。
那能享受到加分,是不是在填报志愿时就万事大吉了,在报考学校和专业时就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随便填了呢?当然不是,因为各所院校在对考生的加分认可上,态度不一。考生同样不能因为自己的疏忽给自己的报考留下遗憾。学校的《招生章程》一般会列出单独的条款对本校的加分政策进行详尽的解释,在原则上,各所高校大多都会按照各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给予加分,但是各个高校对加分政策的态度却并非整齐划一、步伐一致,相反,不同的高校有着不同的规定。在仔细阅读各高校《招生章程》后,笔者发现,高校对加分的态度主要有三种,即完全认可型、部分认可型、态度模糊型。下面,笔者就针对不同的类型,为您进行详细的解释。
1.“完全认可”型
完全认可各省(区、市)加分政策的高校,不在少数。对于能够享受当地加分政策的考生而言,这是好事。这些高校不仅承认各省(区、市)招办的有关规定,一方面既认可加分后的投档分,在安排考生专业时,还以加分后的投档分为准。
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的《招生章程》规定:“我校执行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按此政策,如果2011年河南的一名考生,他曾于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第一名,根据河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他可以享受到20分的加分。如果他的实考成绩是630分,加上20分,他的投档成绩就是650分。如果他在一本平行志愿的A志愿报考了电子科技大学,那么电子科技大学不仅认可他的投档分即650分,在专业录取时,也以他的650分为准。采取类似政策的高校还有四川大学、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华侨大学、长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南京师范大学等。但是,这类高校在具体政策上也有一些细小的差异,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规定:“对享受加分或者减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和录取分配专业。高考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外语口试成绩高、英语单科成绩高、有政策加分或有体育文艺特长的考生。”假如两名考生中,一名考生的高考总分为640分,因为有10分的政策性加分且英语成绩分数比较高,他投档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投档成绩是650分,而另一名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就是650分,同样投档到该校,那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可能会优先录取能享受10分政策性加分的那位考生。
报考提醒:如果您是被加分光顾的幸运儿,并且以您的成绩报考这类院校可能比较有把握的话,那么只要您愿意,就可以大胆填报。不过,填报时得把相关细节看清楚,马虎大意的话很可能会让自己抱憾终身的。
2.“部分认可”型
部分认可,指的是高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但是,提档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专业录取,各个学校的做法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如南开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对于有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我校可参考当地政策加分提档,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安排专业。在高考总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高的考生。”而中国农业大学2011年的《招生章程》规定:“我校对各类加分在提档时予以承认,专业安排以考生的实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及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也就是说,学校在投档时认可加分后的投档成绩,但在具体的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原始成绩为准,只是在实考分数相同时,才给予加分者或在某方面有特长者“优先”照顾。采取这种方式的高校很多,中国传媒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天津外国语大学等高校都是采取的这种办法。
如果一名报考中国农业大学的湖南考生2011年的实考分数为620分,但他在高中阶段曾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那么根据湖南省招办的加分政策规定,他将被加20分投档。而另一个不能享受加分的考生实考分数也是620分,报考的也是中国农业大学。那么中国农大可能会优先录取前面那位曾获奖的同学。
报考提醒:对这类提档认可加分,专业录取只以实考分为准的院校,考生在报考时要比较留意。如果对于一所学校,您的成绩经过加分后才上了学校的调档线的话,在您所在地所投档的考生中,实考分数可能算是比较低的了,这样您往往可能成为落选中的一个。因此,考生在选择大学时要仔细权衡自己的实考分数。如果没有把握,最好还是改报其他院校。倘若考生在报考时没有将这类院校的加分政策弄清楚,即使档案被投到这类院校,也可能落选或上不了自己满意的专业。
3.“态度模糊”型
有些学校在《招生章程》里只提到“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降分政策”,但至于怎么认可,章程上没有明确规定。如某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就这样说:“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承认。”但是具体怎么个“承认”法却没有更多内容,究竟是承认投档时以加分后的成绩,还是在专业录取时也承认?考生和家长往往“一头雾水”。
报考提醒:对报考这类大学的考生而言,如果您可以享受当地的加分政策,那么最好亲自打电话咨询这些学校的招办老师,确认他们的加分政策是只有调档时认可还是调档、分专业时都认可,不要自以为是,以免耽误自己的前程。加分虽然不多,也要学会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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