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中专校集体户口的考生:艺术类考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体育类考生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报考统考专科批次或高职单考单招的志愿。
(四)已被保送生录取、高职自主招生录取、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四、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严格按照《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在填报之前,要仔细参阅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具体要求。
(二)考生在选报志愿学校和专业时务必结合个人的相关成绩、身体情况考虑。如: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须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填报统考专科志愿时须确认本人会考成绩符合专业要求;填报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公安院校、武警部队院校等本科提前批录取的专业,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准时参加面试、体检等工作;报考外语类专业、经贸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这些专业对外语口试成绩的要求;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请确认这些专业对体育专业考试分数的要求。
(三)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密码为高考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所用的密码。考生可在志愿填报系统开通的各个时段修改密码。如考生忘记密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人所属报名单位申请重置密码。
(四)考生须在志愿填报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信息提交,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志愿填报后(不含征集志愿),考生可通过拨打声讯电话1606790(或114转接“高招志愿填报”)查询本人的志愿信息,拨打时须使用北京市固定电话操作,且要求使用音频电话。
附件: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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