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北京市《关于开展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02〕42号)要求,我市2018年继续开展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以下简称“高职升本科”)的试点工作,此项工作采取学校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在京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
4.平时学习成绩和现实表现优秀。
二、推荐办法
推荐学校应制定学生综合评定方案,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体育锻炼以及参与社会工作和活动等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情况,科学、公正地量化成综合分数,择优推荐。
各学校推荐的学生不超过本校本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的15%。推荐办法、程序及名单须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报名
2018年高职升本科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按要求登录北京市高职升本科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bbm.bjeea.cn)进行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只有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网上报名。
推荐学校应认真审核考生信息并填写综合评价意见,并统一生成考生号,提交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对推荐学校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院校可打印《北京市2018年高职升本科推荐考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组织推荐考生对报名信息表上的内容进行签字确认,推荐院校加盖公章。报名信息表由推荐学校保管,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推荐学校将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表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推荐学校及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各项工作具体安排以各推荐学校通知为准。
四、考试
被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均须参加“高职升本科”考试。考试分公共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
1.公共课考试
公共课考试试题命制与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公共课考试设英语、日语、法语三个科目,考生任选其一。试题管理和考试实施均按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时间:3月24日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详见考生本人的2018年高职升本科招生公共课考试准考证。
2.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由专业课考点校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课考试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点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课程要求自主设置考试科目并命制试题,考务工作由专业课考点学校按有关规定自主安排。
专业课考试科目:见考生本人的北京市2018年高职升本科推荐考生报名信息表。
考试时间、地点:见考生本人的2018年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3、公共课与专业课考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五、成绩发布
考生可从4月9日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询本人的公共课考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由专业课考点校负责向考生发布并提供相关的查询服务。
4月9日,北京教育考院高招办将汇总后的考生成绩(含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下发至推荐学校及招生学校。
六、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既要重视考生的公共课与专业课考试成绩,又要重视考生的综合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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