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世界存在着大量改编小说的电影,在三十年代好莱坞在中国的代办们甚至发明了所谓“文艺片”的新名词,而某些中国电影“专家”至今误认为好莱坞确有这类影片。但这并不意味着电影就具备了“文学性”,这种改编只是权宜之计。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改编作品的质量是不会超过原著的。苏联电影艺术杂志有
一条很好的规矩,亦即,只发表首创的电影剧本,从不发表根据其它艺术形式的作品改编的电影剧本。用改编作品来证明“文学性”确实是美学上的无知,而且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忽视这样大量存在的事实,即一部水平不高的小说能改编成一部好影片。贝拉.巴拉兹就指出了这一点:
“难道我们不知道有许多有名的(并非指经典)影片是根据的小说改编的,如法国著名导演奥菲尔斯拍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又译为《巫山云》);好莱坞电影儿名导演福特拍的《告密者》;好莱坞导演休斯顿拍的《马尔它之鹰》(该片成为侦探类型片的典型);好莱坞导演霍克斯拍的《长眠》;福特拍的《最后的乌拉》;霍克斯拍的《广阔的天空》;法国著名导演布莱松拍摄的《莫舍特》。至今比较平庸的小说还是源源不断地改编出重要的影片,如阿基的《非洲女王》、《毕业生》、《最后一场电影》、《教父》、《再会,哥伦布》、《午夜牛郎》等等,人人都可以开出这样一张名单来。当然,畅销书几乎无例外地都上了银幕,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生意十足的劣等品。所以对这类小说进行提高并不难。或许正是由于这种小说所选的材料本来就不适合于文学的表现,而更适合于电影视听的表现。 ”
(小说改编的汜滥成灾甚至赞成这样可笑的误导,我国电影界竟有人坚决相信《飘》的原著是经典文学作品。对于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无知难道还要讨论吗?)据估计,1980年仅仅是三个美国商业电视网为新的黄金时间的系列片的五百个剧本和75个预演插曲就化了一亿美元。而其中实际上只有25个左右投产了。优秀的电视作家写一个小时的预定剧本就能得到三万到四万美元,并且为将来的节目得到一笔版税。一名作家声称,“在电视发展的彩票中唯一保证能中彩的人就是剧作作家。”而就我国的情况来看,1996年中国电视剧的产量可能突破一万集。这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现象。当电视剧本的创作提到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时,电影与电视也就完全溶合了。不过这里所谈到的是正常情况,也就是指独创的电视剧本,无论是单本剧还是连续剧。根据小说改编的那些作者不在此列。还有一个问题看来已经是十分明显的,亦即从世界范围来说,各国较大的大学和教育机构对作家和导演的教育已经专业化了,并且还认识到这样一个整体观念,即学生作家也应当导演电影和电视产品。而导演也应当有写作的经验。“作家兼导演”或“导演兼制片人”被看作是实现一部真正具有表现力的电影或电视作品的理想的、天才的结合。从制片角度来说,目前,尤其是在电视创作中,作家的地位逐步升级的影响意味着,银幕作家必须了解导演艺术,以及电影/电视创作中其他的许多方面;正如导演必须更多地知道那叫做“银幕剧本”的作品的概念和结构。不过这是对有能力的学生而言,而一般能力的学生首先要去发现他们的才能究竟有多少。
因为综合艺术论是绕道苏联传过来的,所以这里举两个苏联电影剧本的片段,(这两部影片在大陆既找得到剧本,也找得到录像带。《两个人的车站》是电视台经常播放的节目。大家可以把原剧本与影片对照来研究。再看我们大陆中国的电影是怎样写的。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