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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10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所在地区:上海   时间:2010-08-27  【加入收藏夹】【举报】【关闭

上海政法学院2010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一)专升本   1、法学专业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专论、刑法专论、行政法学、商法概论、诉讼法专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资源法、犯罪学等。   2、法学(知识产权方向)专业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具有“学历文凭+资格证书(技能)”并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性、复合型法律人才。我院是上海成人高等教育中唯一开设该本科专业方向的高校,也是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批准的“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培训基地”和上海市人事局批准的“专利管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指定报名点。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专论、刑法专论、行政法学、商法概论、民事诉讼法专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管理等。   3、法学(企业法律顾问方向)专业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具有“学历文凭+资格证书(技能)”并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性、复合型法律人才。我院是上海成人高等教育中唯一开设该本科专业方向的高校,也是上海市国资委、市经委同意并经市人事局批准的“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上海考试报名点。符合条件者,可在学习期间参加该资格考试和培训。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专论、刑法专论、行政法学、商法概论、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资源法、民事诉讼法专论、企业管理概论、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等。   4、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师方向)专业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具有“学历文凭+资格证书(技能)”并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性、复合型社会工作专门人才。我院是经市民政局、市人事局批准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上海考点。符合条件者,可在学习期间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师资格)”和培训。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管理学基础、社会工作概论、社会行政、社会政策、社会保险与福利、社会心理学、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法学概论、城市社会学、个案社会工作、团体社会工作、公共关系学、社区工作、社会统计学等。   5、行政管理专业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培养法学与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学理论、行政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行政组织学、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学基础、管理心理学、中国文化概论、公共政策、人力资源管理、现代行政领导学、法学概论、经济法概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6、英语专业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掌握英语与法律专业知识相结合、能适应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所急需的应用性紧缺人才。   主要课程:英语阅读、英语口语、英语听力、高级英语、英语语法、英语写作基础、翻译理论与实践。英语国家概况、语言学概论、英国文学概论、民商法概论、商务英语、法律英语等。   7、工商管理专业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本专业培养通晓管理(尤其是工商企业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适应在企事业单位等管理部门所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管理、现代物流管理、运营管理、项目管理、跨国公司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组织行为学等。   8、经济学专业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本专业培养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机关、政策研究部门、大型跨国集团公司、涉外商务机构、战略策划咨询公司及宏观经济分析预测机构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资本论、西方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学说史、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中国经济史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   (二)高中起点本科   1、法学专业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法制史、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2、行政管理专业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主要专业课程:管理学原理、法学概论、社会学概论、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行政学原理、行政组织学、政府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管理心理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等。   (三)专科   1、法律事务专业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等。   2、工商行政管理专业   主要专业课程: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管理学概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经济法等。   3、公共事务管理专业   主要专业课程:管理学、行政学原理、社会工作概论、公共政策与公共事务管理、公共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公共经济学、公共关系学等。   二、联系方式   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总部地址:中山西路1538号上海律师会堂。   咨询电话:64877173、6487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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