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8.指导考生志愿填报。志愿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每个批次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填报志愿。其中6月10日8:00至11日18:00填报本科常规志愿,6月13日8:00至18:00填报本科征求志愿;6月17日8:00至18日18:00填报专科常规志愿,6月21日8:00至18:00填报专科征求志愿。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制订本校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并于5月15日前将盖有学校公章的招生章程一式5份报我厅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至邮箱(jytxsc@126.com),经我厅核定后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法定代表人对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地各校要积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盗用、非法操控。高中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
9.严格执行录取规定。高职分类招考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办法,即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本年度秋季招生计划总盘中再统筹安排。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高校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2020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10.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高职分类招考属国家教育考试,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
11.提高思想认识。高职分类招考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今年首次实施的高职分类招考工作,关系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当局和平稳落地,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责任重大。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职分类招考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切实加强对高职分类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确保高职分类招考考试和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12.强化责任担当。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有设置职业技能测试考点的所属高校和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工作,同时督促指导所属中职学校排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的健康状况。各主考院校是本考点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组织管理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考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职业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各项工作,要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认真研究确定考试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和职业技能测试业务培训和考场、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落实考试安全保密责任,提高考试安全保障能力。
13.加强招考宣传。主考院校和中职学校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准确解读职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考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发布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和防护等注意事项等,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提醒工作。各高校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考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附件: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院校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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