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持有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考生,如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信息技术科目不作要求),准予其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志愿填报。
(3)考生在填报有关高校志愿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须符合高校相关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等级应满足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4)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院校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招生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单独说明的,则按该高校普通类统招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高水平运动员须按普通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保送生以及报考小语种提前单招和示范性高职单招的考生,其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以及空军飞行员的考生,因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或有特殊要求,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6.投档办法
投档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即在遵循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增加高校对历史、物理的选测科目要求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具体过程如下:
(1)汇总各专业类应投档人数:按照高校各专业对历史或物理的选科要求,根据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自然科学专业类和兼招专业类的计划数,按照一定的投档比例分别计算各专业类应投档人数。
(2)投档过程:将省控线上的考生按照总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院校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院校不同专业类的应投档人数,并依据考生选测的历史或物理科目,分别进行投档。
(3)同分考生投档顺序: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为让广大考生完整了解各高校的投档线,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投档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校的投档等级和相应的投档分数线。
7.录取办法
高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考生进档后供院校参考的排序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先分数后等级
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2)先等级后分数
按选测科目等级将进档考生分成若干等级档次,在同等级档次内再按总分排序。
(3)等级级差法
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
高校也可在上述办法基础上,采取其它排序办法。高校对考生排序后,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采用“专业清”、“分数清”或“专业级差”等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无论采取哪种办法,均须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在录取时严格执行招生章程。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文化统考(语、数、外三门)、学业水平测试和相关的专业考试。
1.学业水平测试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报名与测试。考生填报艺术类、体育类志愿的基本要求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院校可在此基础上,对考生必测科目提出总体上的等级要求,并与招生计划同时向考生公布。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
我省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计算。从2009年开始,体育专业考试实行按专项设置考点。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院校校考两大类。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和美术类。对于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如院校进行校考,则考生必须先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才能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除外)。如专业校考院校要求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则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3.划线办法
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根据不同录取批次的招生计划总数,放宽一定的比例,综合考虑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划定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4.录取批次与志愿填报
2009年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形式与2008年相同。即艺术类和体育类均分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大批次,其中艺术类各大批次按照专业考试的方式不同,又细分为若干(小)批次;体育类院校(专业)和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每批填报一所院校志愿)。
考生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必测科目达到省及院校规定的等级要求即可报考该院校及相关专业。
5.投档录取办法
(1)艺术类、体育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线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①美术类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和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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