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专升本共有30所院校招生,比2022年增加1所。下面小编汇总、整理了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吧!
1.2023年福建省专升本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如下: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各类别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要求:39分。
2023年福建专升本院校
公办院校(14所):
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建商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医学院、莆田学院、龙岩学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宁德师范学院
独立学院(5所):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新增)、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民办高校(11所):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州工商学院、福州理工学院、闽南理工学院、阳光学院、仰恩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厦门工学院、厦门华厦学院、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招生章程节选汇总如下:
招生章程尚未公布。
2022招生计划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join.fjut.edu.cn/2023/0504/c4011a215247/page.htm
招生章程节选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为5040元/人•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为5460元/人•学年。
第十三条 住宿费标准: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人每学年650元至1300元收取,4-8人/间。
第十四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zsb.mju.edu.cn/2023/0512/c2128a149177/page.htm
招生章程节选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1.学费:
(1)普通本科专业5040元/生·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460元/生·学年(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
(2)软件工程本科专业16000元/生·学年(根据闽价〔2004〕费16号)。
2.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年870元至1730元收取(根据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榕价费〔2012〕69号文件)。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zsb.fjjxu.edu.cn/page/detail/VFREIL/9488/56674
招生章程节选
第三章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有关要求
第八条 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或者福建省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第九条 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
第十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须合格。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要求: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zsb.fjbu.edu.cn/info/1161/4941.htm
招生章程节选
(一)本科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4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84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183号。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1.900元/生•学年(六人间)和1200元/生•学年(四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1〕448号, 闽价费〔2006〕469号;
2.850元/生•学年(六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5〕204号;
3.安装空调的宿舍每人加收70元/学年(六人间)或100元/学年(四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299号。
招生章程网址:
http://zsb.fpnu.edu.cn/info/1098/1702.htm
招生章程节选
第十条 学校2023年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如无特殊情况,电子与机械工程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的新生在石竹山校区就读,其他学院的新生在五马山校区就读。宿舍以6人/间为主,少量3房8人的公寓为辅,基本配备空调、热水器、独立阳台、独立卫生间等条件。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实行分类归档的通知》(闽价费〔2013〕176号)核定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5040元/生•年;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系省级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5460元/生•年;艺术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8640元/生•年。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www.qztc.edu.cn/zs/2023/0512/c1930a26612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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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新生就学校区
1.泉州主校区:电子商务、广告学、学前教育;
2.南安校区: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英语、小学教育。
第六条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4〕费16号、闽价〔2013〕176费号等文件规定,学校专升本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1)一般本科专业每学年5040元。(2)软件工程专业:每学年16000元。以上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2.住宿费:泉州主校区每学年870元~1300元,南安校区每学年650元。以上住宿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https://zsb.xmut.edu.cn/info/1023/20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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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本年度专升本考试招生计划,编制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面向社会公布。其中“脱贫户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获奖考生”计划单列,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六章 收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1、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97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价格管理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www.xmmc.edu.cn/zsxx/info/1012/47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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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条厦门医学院招生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但学校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一条厦门医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性别。
第十二条厦门医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学校医、护、药、技类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厦门医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鉴于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要求、就业特点及学校对专业的培养要求,建议报考学校护理学专业的考生专科阶段所学的专业为护理专业或助产专业。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厦门医学院收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等部门文件执行。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闽价费〔2014〕183号)执行收费。
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办理。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为970元/生.学年(6人间)。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www.ptu.edu.cn/zhaosheng/info/1007/1583.htm
招生章程节选
五、招生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按《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4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3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7号)等文件,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我校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的学制为两年,专科专业为非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可能无法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请谨慎报考。
报考我校专升本专业的考生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我校将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无独立的清真餐厅。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1)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专业每学年5040元/生;(2)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640元/生;(3)医学类专业每学年6240元/生。学费若有调整,以正式文件为准;若有退费情况,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的退费根据新出台的文件规定执行。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zsw.lyun.edu.cn/info/1036/2740.htm
招生章程节选
(一)学费
1.重点学科专业5200元/学年;
2.艺术类普通专业8400元/学年;
3.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年级4800元/学年,第三、四年级16000元/学年;
4.其他一般专业4800元/学年;
5.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专业: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其余专业15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
1.普通宿舍:8人间550元/学年、6人间570元/学年、4人间600元/学年;
2.学生公寓:8人间650元/学年、6人间970元/学年、4人间1300元/学年。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zjc.fjsmu.edu.cn/2023/0504/c3317a136653/page.htm
招生章程节选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按《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9号)等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1.普通考生和脱贫户家庭考生录取原则:按投档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的,成绩排列的顺序依次按专业基础课、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原则:按照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遇同分且相同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优先录取。
3.获奖考生录取原则:按照获奖层次的高低,依次按照国赛一等奖(金奖,不分获奖项目)、国赛二等奖(银奖)、国赛三等奖(铜奖)、省赛一等奖(金奖)录取;获奖等次相同时,按专升本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遇同位次且相同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www.wuyiu.edu.cn/zsb/2023/0504/c2780a69789/page.htm
招生章程节选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参见闽价费〔2014〕183号等相关文件,如学费标准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照实际入住宿舍条件每人800~1400元/学年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费和住宿费清退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招生章程网址:
http://zsb.ndnu.edu.cn/info/1007/2449.htm
招生章程节选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zsb.fdzcxy.edu.cn/article/1604.html
招生章程节选
1、学费
(1)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生物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英语等专业,每生17000 元/学年;
(2)物流管理、行政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等专业,每生 18000 元/学年;
(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业设计等专业,每生19000 元/学年;
(4)建筑学专业,每生19500 元/学年;
(5)音乐学专业,每生22000 元/学年。
2、住宿费
2023级新生根据学院统筹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以4人间为主,少部分3人间;住宿费以入住校区及宿舍类型所获批的住宿收费标准为准。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cuc.fjnu.edu.cn/zs/2023/0511/c131a24323/page.htm
招生章程节选
根据闽价费〔2012〕567号、闽价费〔2012〕299号、闽价费〔2013〕487号、闽发改价格函〔2022〕355号等文件规定,学院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1)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广告学、金融工程、国际商务、英语等专业:19000元/生.年;
(2)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20000元/生.年;
(3)动画专业:22000元/生.年;
2.住宿费
宿舍由学院按照专业统一安排,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为准,收费分为两档:
(1)1300元/学年(4人间);
(2)1020元/学年(6人间)。
3.代办费
教材费将由学生根据实际领用的教材数量与教材供应商据实结算。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等代办费,实行代收代支,按实结算,多还少补的缴费方式。
招生章程暂未公布
招生计划
招生章程网址:
http://zsb.xujc.com/2023/0425/c6995a144900/page.htm
招生章程节选
第四章 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第八条 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
第九条 专升本招生专业学费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核定的收费标准(闽发改价格函〔2022〕355号)执行。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土木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3000元人民币。
第十条 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cyzsb.jmu.edu.cn/info/1055/1517.htm
招生章程节选
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英语、汉语言文学、法学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交通运输、工程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5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闽价费[2013]167号文、闽价费[2014]167号文)。
(二)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按每人每学年1092元至1380元(公寓)收取(闽价费[2018]213号文)。
(三)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最终核定的标准执行。
退费办法按《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缴费管理办法》诚毅院综[2020]25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章程网址:
http://www.fzfu.com/zsb/info/1013/2643.htm
招生章程节选
(一)学费标准
(1)英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土木工程、会计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26840元/人•学年;
(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29280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1)二人间,7000元/人•学年;
(2)四人间A型,2980元/人•学年;
(3)四人间B型,2460元/人•学年;
(三)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zhaosheng.fzgsxy.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7&id=187
招生章程节选
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金融学、商务英语、英语、广告学、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经济统计学等18个专业,每生26900元/学年。
2.电子信息工程、区块链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学前教育、互联网金融等12个专业,每生29900元/学年。
3.学生宿舍收费标准如下:6人间1800元/生/学年、4人间2980元/生/学年、3人间4980元/生/学年,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宿舍为准。
4.上述学费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招生章程网址:
http://admissions.fit.edu.cn/index.aspx?lanmuid=112&sublanmuid=886&id=1444
招生章程节选
第十四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文件要求执行,学校2023年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1)健康服务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通信工程、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经济学、商务英语、审计学、投资学、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生物信息学、金融数学、工程管理等专业,每生26500元/学年;
(2)护理学、康复治疗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财务管理、广告学、生物技术、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技术、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每生28500元/学年;
2.住宿费
学院2023级新生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收费标准分为两档:
1600元/生·学年、2000元/生·学年;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宿舍为准。
招生章程网址:
http://zsb.ygu.edu.cn/info/1072/3752.htm
招生章程节选
第六章 招生专业与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阳光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有: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行政管理、酒店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学前教育、商务英语、广告学(直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音乐学。
第十四条 阳光学院各专业的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为:
1.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酒店管理、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通信工程、学前教育、商务英语、广告学(直播方向)专业,每年学费为31000元/年;
2. 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每年学费为34000元/年;
第十五条 阳光学院住宿费标准为:
1.六期电梯宿舍六人间(上床下桌):2600 元/生·年
2.其他宿舍(除六期电梯宿舍)
四人间(上床下桌):2400 元/生·年
六人间(上床下桌):2160 元/生·年
六人间(上下床):1680 元/生·年
第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zhaosheng.yeu.edu.cn/2023/0515/c185a38501/page.htm
招生章程节选
学费与住宿费
1.学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有关规定我校实施自主定价,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1)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3000元人民币:
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2)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人民币: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2.住宿费:每学年1300元人民币(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
招生章程网址:
http://zs.mnust.edu.cn/info/1003/2071.htm
招生章程节选
学校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商务英语等专业学费收费标准26880元/人·年;
2. 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造价、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工程、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学费收费标准27880元/人·年;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学费收费标准29880元/人·年。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zsw.mku.edu.cn/info/1003/1901.htm
招生章程节选
一、学费
(一)工商管理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学费为23000元/人·年。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广告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学费为24000元/人·年。
(三)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
体艺术等专业学费为25000元/人·年。
二、住宿费
2023级新生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美林校区住宿费为1200元/人·年,康美校区住宿费为1400元/人·年。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宿舍为准。
招生章程网址:
http://www.qziedu.cn/zhaoshenggongzuo/zsgz_zszcw/2023-05-11/35380.html
招生章程节选
1、学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有关规定我校实施自主定价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1)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800元人民币: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电子商务、金融工程、国际商务、物流管理、审计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
(2)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7800元人民币:
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2、住宿费:6人间1900元/人·年,4人间2100元/人·年(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
3、其他相关费用按照物委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4、学生退费标准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www.xit.edu.cn/zsw/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773
招生章程节选
第十五条 2023级新生学费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 号)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为:
1.机械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25000元;
2.物联网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28000元;
3.土木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31000元;
4.财务管理专业每人每学年33000元。
第十六条 厦门工学院住宿费标准为:学生公寓6人/间,按每人每学年3000元收取(闽发改服价〔2019〕394 号文)。
招生章程网址:
https://zsb.hxxy.edu.cn/info/1019/2408.htm
招生章程节选
1.学费标准
(1)商务英语、制药工程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000元/人民币。
2.住宿费标准
(1)1500元/生·学年(半月楼、学生公寓一期);
(2)2000元/生·学年(培训中心一期);
招生章程网址:
http://www.qvtu.edu.cn/zsw/info/1002/1171.htm
招生章程节选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有关规定我校实施自主定价,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计算机应用工程、软件工程技术、建筑工程、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酒店管理、学前教育、休闲体育、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为20000元/人·学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为22000元/人·学年。
第八条 住宿费:六人间1600元/人·学年、四人间2400元/人·学年。
第九条 代办费(书籍资料费等):详见《新生入学指南》通知,采取预收按学期结算,毕业前结清。
第十条 退费标准:参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规定执行。
常规志愿填报时间
所有考生(含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应于5月17日8:00至5月19日18:00填报常规志愿。获奖考生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征求志愿填报时间
(1)未被常规志愿录取的脱贫户家庭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应于5月21日8:00--18:00填报征求志愿。
(2)未被常规志愿录取的普通考生,应于5月28日8:00--18:00填报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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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院校官网及官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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