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文天平透露,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总量是按照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津补贴的平均水平,是由市区两级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当地公务员规范后津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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