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介绍,为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步伐,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各地将适时调减一般普通高中数量,积极开展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
省教育厅强调,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突破“择校生”比例,全省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市(州)级重点(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招收的“指令计划生”比例分别不得少于本校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70%、80%和90%;招收的“择校生”比例分别不得高于本校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30%、20%和10%。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须严格按照核定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招生,规范办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不得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福建高考招生信息网所提供的所有高考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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