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第二批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简称为“优秀应用成果”)评选活动启动。评选项目包括课例、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课例、课件、微课、教育教学软件、培训叙事等应用成果。参评项目须是在提升工程培训中产生的优秀应用成果。每位教师限报一项成果(含联合申报)。
根据要求,评选以县(市、区)为单位。凡未参加第一批评选活动的县(市、区)全部纳入此次评选范围(含未参加第一批成果评选的市属校)。尚未完成培训的县(市、区)应在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培训工作,逾期不再安排补训。
据悉,优秀应用成果分为省、市、县三级,采取逐级评选推荐的方式。省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实验校可单独向省工程办报送优秀应用成果(示范校2件,实验校1件)。已经参加过第一批评选的示范校、实验校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福建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实验学校名单
一、福建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共16所)
二、福建省教育信息化实验学校(共4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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