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庆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方案于19日向社会公布。
●报考条件
一是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二是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此外,必须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它报名条件。
●报考时间
该方案将从2013年开始实行,实施对象为户籍不在重庆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据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已经结束,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专门开展补报名工作,时间为2013年1月7日至11日,在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报名。
●流程材料
1.申请。考生在报名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领取《2013年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申请表》,完成填写及签字、盖章。
2.报名。考生按规定时间向所在区县(自治县)指定报名点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申请表》及其家长在重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居所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和当年重庆市高考报名所需其它凭证的原件及相关复印件,经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合格、签章确认报名资格后予以报名。
3.公示。考生《申请表》复印件实行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和学校二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该方案是为了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参与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参与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报考资格,已进入大学学习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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