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高考新闻通气会在省教育厅五楼视频会议室举行,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刘剑津,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曾能建出席会议。
根据会议通报,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2011-2012学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随迁子女67.8万,小学53.9万、初中13.9万。其中,来自外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小学有33.7万人、初中有8.2万人,占接收总数的62%。全省各地均出台了随迁子女升学办法,使具有当地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也能与当地学生一样报名参加中考,在流入地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目前,在义务教育阶段,全省90%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据了解,今年我省在开展中职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入读高等职业学校试点工作和“高职单招”改革中,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同时,对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在我省中职学校有一年及以上学习经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进一步放宽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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