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辽宁获得奥赛全国和省赛区一等奖的高考生将不再享受录取加10分的照顾政策。
29日,辽宁省教育厅确认,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将完全按照新办法执行。
奥赛等竞赛不与高考加分挂钩
明年高考,考生将无法通过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取得名次而获得加分。
其中包括: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此外,获省奥赛一等奖可能拥有保送资格的优惠政策,在2014年也可能将被取消。
办法中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以教育部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全国性体育比赛(以教育部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且被审核通过)并在报考当年参加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可加分。但辽宁省限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项。
高中获省级优秀学生可加10分
《办法》中指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称号(按省教育厅提供的名单)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
原来享受录取加10分政策的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称号者,此次未在办法中列出,省招考办表示,如有新的录取照顾办法将另行公布。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加分
《办法》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按省民政厅审核的名单),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按省民政厅审核的名单),录取时总分增加2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等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经省公安厅审核确认),录取时总分增加5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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