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安排
1.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时间定于2016年1月23日-24日举行(具体详见附件)。考生准考证号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方式生成,准考证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打印。考生须于2016年1月20日-21日到原报名确认点领取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熟悉考场和考试。
2.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考场须设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标准化考点内,具体考点由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各地应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考点的遴选工作,确保考试组织安全顺利。
3.考试成绩将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栏目上公布,考生凭本人账号和密码查询本人考试成绩。2015年4月开始组织考生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4.已被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普通高考补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已于2016年1月结束,普通高中学生只能补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中职学生只能补报文史类、理工类,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中的音乐类和美术类(补报音乐类的须取得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补报美术类的须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等。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学校、其他考生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材料中。
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有关部门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具体详见闽教考〔2015〕19号文件),体检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招考是贯彻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文件精神,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质量、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订本地区的报名工作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知晓相关政策,按时报考。要协调好有关部门,为报名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管理,确保考生的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安全。
(二)强化审核把关。报名资格审核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要加强对报名确认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务必使他们熟练掌握报名资格和报名条件等相关政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流程及操作技术,严防工作失误。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严防弄虚作假。
(三)提升服务质量。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报考确认点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采取多种形式为考生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非福建省户籍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考确认点的醒目处,张贴现场确认程序、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要以热情的服务态度、良好的工作效率,做好高职招考报名服务工作,让考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请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福建高考网 温馨提示:高考政策的变化是为适应教育不断改革,各省的教育变革都与考生息息相关,考生及家长应随时注意这些变化,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为考试做好充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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