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标准
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考生身体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合格,建议不必参加体检: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和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②任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③男性身高162cm以下,女性身高160cm以下;④消化系统或泌尿系统结石;⑤屈光手术(含激光和非激光手术)不足半年(截至2020年7月31日)。
四、携带物品
列入参加面试体检范围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登记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个人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完成个人信息填写), 及口罩若干。考生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3日内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未按要求通过健康码进行健康申报的,须提供面试体检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视的考生可携带眼镜进入体检点。有手术史、传染病史的考生需携带手术及病历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组织程序
1.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南部战区总医院白云院区健康管理中心,听从工作人员指令,在预检分检处出示手机健康码、电子行程证明,测量体温,上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2.考生体温、健康码、电子行程、流行病学调查均无异常的,编号排队进入面试体检区域。面试体检全程佩戴口罩,不得携带手机进场。
3.考生凭身份证在登记处进行登记拍照,上交《个人承诺书》,领取《体检指引单》,按照规定流程参加面试和体检。
4.考生完成面试后,上交《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登记表》。面试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对结论有异议的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论告知考生。
5.考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上交《体检指引单》并签字确认。体检异常结果(不能立即出具结果的检验项目除外)均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并签字,允许复检的项目当场安排复检。除检验项目外,其余项目离开体检区域后不再受理复检申请。
6.考生面试和体检初检结论于8月3日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广东省军区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体检不合格原因,可拨打省军区招生办电话020-88666209进行查询。电话接听时间为8月3~5日08:10-11:50、15:10-17:50。
7.符合复检要求(仅限抽血及验尿项目)的考生,于8月4日7:30到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要求与初检相同。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8.复检结论于8月5日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广东省军区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得隐瞒或谎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扩散,考生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面试体检除规定项目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食宿和交通自理。
3.考生体检前一晚22时后应禁食禁饮,待次日体检抽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
4.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建议着宽松便于穿脱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不要穿带金属纽扣的内衣,不要佩戴饰品。严禁携带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严禁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带入面试体检场所。近视考生严禁佩戴隐形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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