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23日下午举行的广东高考综合改革发布会现场了解到,广东2016年底开始研制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借鉴试点省(市)经验做法。广东省方案结合实际,广泛调研,召开两次专家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70多场各界人士的座谈会,数十易稿。
2018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广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
1、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既作为高中毕业主要依据,也作为高职院校春季招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作为普通高校夏季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2、本科招生考试和专科招生考试适当分开,分为夏季高考、春季高考。本科高校录取以统一高考成绩、选择性考试以及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按照院校专业的平行志愿。高职院校招生在春季进行。
3、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分为5个方面,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意识素养和社会实践,综合素质评价高中记录和管理,高校使用作为录取参考。
4、本科高考成绩实行“3+1+2”模式。其中“3”指的是全国统一高考语数外,“1”是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一门,“2”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中选择两门。
高考总成绩还是750分,其中“3”和“1”直接使用卷面成绩,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记者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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