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将于2022年11月24日至12月2日在广西民族大学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前防疫要求
(一)考前7天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须于考前7天以上通过微信搜索“智桂通”等小程序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及时更新核酸结果、核验行程等相关数据状态。
(二)密切关注并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地防控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并遵守考点所在地最新防控要求。
(三)有异地旅居史考生主动进行报备。返桂来桂、区内往返的考生须提前与考点所在地所属社区联系,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主动向所属社区或居住酒店进行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为确保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建议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根据政策要求,做好赴考应试准备。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地防疫政策造成无法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7天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高低风险区、7天内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的县(市、区),避免接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高低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人员,避免去人群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五)考前4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所有考生应持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检测报告均可,下同)进入考点。对于有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7天内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的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提交抵南宁市后三天内两次(间隔大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是指核酸检测证明时间要求在考生《准考证》的“考试开始时间”往前推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证明时间以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对于核酸检测证明只有出具日期但不显示具体时间的,以出具报告显示日期当日23:00为准。
(六)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断证明。考前出现体温等于或高于37.3℃的考生须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检查,并出具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断证明。
二、考生考试入场要求
考生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进行考试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身份和防疫核验。
(一)体温检测。考生到达考点后,听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行身份和防疫核验。体温等于或高于37.3℃的考生须现场提交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断证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专业医务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才可进行身份和防疫核验。
(二)身份和防疫核验。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绿码”、第一天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提交抵南宁市后三天内两次(间隔大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前七天内至考试结束出现下列情况的考生应及时向考点报告
(一)广西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三)有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四、应试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候考时须保持间距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二)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在考点内滞留。
(四)如遇当地政府或疾控部门因疫情防控需要对考点进行封控管理,考生应积极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疾控流调的工作,待封控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于考前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s://www.gxeea.cn/)自行下载打印《广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如实填写后亲笔签名,并在本人首场考试检录时按考点要求交予指定工作人员审查。并及时关注考点所在地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或“柳园清风”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最新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二)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报备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未落实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或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涉嫌违法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附件:
广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
全区统一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我已阅读《广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现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已知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前已进行了自我体温监测。在考前7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时,已及时就医,并主动向考点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本人已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能提供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由专业机构提供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证明。如有广西健康码“非绿码”、体温等于或高于37.3℃、核酸检测证明异常、在考前7天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有境外或国内高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等情形,本人积极配合进行疾控流调、封控转运等防控要求。
三、本人充分理解并自觉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本人对以上承诺负责,如有与承诺不符或有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考生本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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