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本省高职(专科)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的公告
我省部分高职(专科)院校经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为完成招生计划,我局决定组织第二次征集高职(专科)批志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8月21日19:00-8月22日15:00
考生可登录我局网站的“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填报征集志愿资格。
二、征集志愿院校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仅限于剩余计划的我省高职院校。详见《高职(专科)批文史、理工类第二次征集计划表》,不列入表中的学校和专业不能填报。
三、征集志愿条件
投档成绩达到250分且档案处在“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可自主决定填报本次高职(专科)批的征集志愿。文史类和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理工类和体育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处在“预录取”状态的考生,高校已确定录取,可不再填报征集志愿,自行填报的征集志愿将不再作为投档的依据。
海南省考试局
201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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