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新中国学士学位制度建立近40年来,较好地满足了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对本科教育质量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本科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也产生了如部分学士学位授权审核不规范、部分学位授予程序不完善、制度设计对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不足、学位授予质量监管处置有空白等亟待解决的新问题,需要加强顶层设计,规范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工作,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
据悉,本着贯彻立德树人要求、完善制度政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总体思路,针对基层反映的学士学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了专项调研,系统梳理了我国学士学位授权及授予情况、存在的问题。《办法》文稿先后征求了31个省级学位办意见,数十所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高校意见,专门征求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省级工作部门、高校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
“为做好工作衔接,保证平稳过渡,将设置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各高校应主动实现现有政策与《办法》规定之间的有序过渡,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过渡期期间,高校按原有政策执行,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按《办法》执行;过渡期结束后,2022年所有高校按《办法》执行。
本文转载至互联网,不代表福建高考网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官方删除
注:通过加密传输不会对外展示联系方式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