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国家专项计划宜采取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设置为1:1.5,学校对进档学生再组织面试,根据高考成绩、大学面试成绩、中学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未被录取的学生,再按后续志愿录取。这有利于大学在高考分数外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150%投档也给了大学更大的选择空间,有利于提高专项计划招生质量,引导贫困地区学校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其三,国家专项计划宜实行招考分离的招生改革。具体操作是,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大学自主提出申请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学生可自主申请多所大学,大学独立结合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成绩、大学面试成绩(如有必要进行面试的话)进行录取。一名学生可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选择确认一所,未被录取的学生再按后续志愿录取。这种招生录取方式,由大学自主提出成绩要求并进行面试,体现了学校的招生要求,通过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可以提高双方的满意度。
国家专项计划继续探索招生录取改革,适时调整招生录取方式,可以作为一种改革试点模式,为整体推进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累更多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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