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就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省招办提醒考生:
一、类别及批次划分
1.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美术类(总分300分)、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总分200分)、播音与主持类(总分400分)、编导制作类(总分200分)、书法类(总分300分)、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总分200分)和表演类(总分200分)共七个类别,各类别均组织专业省统考并已公布成绩及合格线。
2.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批次分为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和艺术专科批。各批次按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原则上,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不编制分省计划的高校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提前批录取;艺术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公办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部分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A段录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较高学费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B段录取。
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
(一)平行志愿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在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和艺术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
1.志愿设置:
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9个志愿,1个“学校+专业(或专业类)”为1个志愿,不设置调剂学校和专业调剂志愿。
2.投档办法:
(1)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依据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分别计算出考生的投档排序成绩,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1-9)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如计划已满额,但考生投档排序成绩高于该志愿拟投档队列中的考生最低分,则进入拟投档队列,同时将最低分考生从拟投档队列中移出,对被移出考生的后续志愿继续检索,直至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各院校。
(2)艺术类专科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依据我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出考生投档排序成绩,将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1-9)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各院校。
3.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
(1)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平行志愿:依据学校录取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
(2)艺术专科平行志愿,全部按照我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排序成绩计算方法是:[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考生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其中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专业课成绩满分为300分。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
4.模拟投档:
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平行志愿实行模拟投档,省招办按计划数的100%、105%向高校提供生源信息,高校根据本校预留计划情况,合理确定调档比例或调增计划,如有小数则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取整数。高校确定的调增计划或调档比例及单科最低分数要求,在正式投档前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交互平台”提交省招办。按高校最终确定的调增计划或调档比例及单科最低分数要求正式投档后,由高校审核录取。
艺术专科批不模拟,直接按执行计划数的100%投档。
(二)非平行志愿
艺术本科提前批各类别仍实行顺序志愿;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和艺术专科批的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播音与主持类、编导制作类、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和表演类五个类别实行顺序志愿。
1.志愿设置:
顺序志愿每个批次设2个志愿,1个“学校+专业(或专业类)”为1个志愿,每个志愿设置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业调剂仅适用于在豫招生计划设有专业组的高校,不设专业组的高校无法调剂)。
2.投档办法:
(1)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应在7月5日前将确定的各专业本科文化线书面通知我省,按考生志愿将线上合格考生一次性全部投档。
(2)顺序志愿的其他高校和专业,分别按照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顺序,分专业按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原则上120%以内,小数部分四舍五入),依据高校报送的录取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到低向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按照投档办法计算出的投档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仍相同的,按语文、数学成绩排序,若仍有并列,并列考生全部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1.考生填报志愿应依据省招办编印的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考试之友》2021年N0.10-21)所列学校及专业,并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章程及省招办网站公示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通知》确定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进行。
2.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志愿,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成绩均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相应的校考成绩合格的高校志愿。未达到专业省统考成绩或文化成绩合格线的考生,所填艺术类专业志愿无效。
3.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自行划定本校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我省批准使用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执行我省划定的校考文化课分数线;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我省依据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类划定艺术本科A段、本科B段及专科录取的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课分数线。本科提前批与本科A段执行同一分数线。
所有校考高校,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校考合格名单及成绩库,作为在豫招生网上录取的基本数据。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艺术史论专业除外)其校考成绩才有效。
4.2021年6月30日前省招办将报考艺术类提前批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送系统”通知第一志愿高校。
5.考生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志愿及投档排序成绩,分文、理科向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6.同一批次内,美术、书法类与艺术其他类别不能兼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与非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不能兼报,其他批次如出现兼报,按照各批次投档录取时间安排顺序进行投档。
7.按考生所报志愿投档后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公开征集志愿。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学校或专业在征集志愿投档后未完成艺术类招生计划的,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降分幅度原则上不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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