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创办于1953年,原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院校,2001年9月改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820.6亩,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000余人,研究生1300余人。学校坐落在秀丽的东湖之滨,依山傍水,校园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先进,文化底蕴深厚,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鲜明,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还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武汉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最初名称为体育艺术系,2006年更名为体育艺术学院,2012年更名为艺术学院,是全国同类院校中最早成立艺术学院并开办体育与艺术类相关专业的学院之一。艺术学院设有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方向)、表演(服装表演、健身健美、武术表演方向)、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运动训练(体操、艺术体操项目)四个本科专业。
艺术学院下设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和艺术体操、艺术学、体操5个教研室。学院现有教职工70余人,分别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武汉音乐学院、武汉纺织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韩国建国大学、乌克兰国立体育运动大学等。教师团队中有教授8人、副教授20人,博、硕导24人;有国际级裁判5人、国家级裁判1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45人。学院现有本科生、研究生1700余名,是全国同类院校中规模最大的艺术学院。
学校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开设音乐与舞蹈学和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涵盖体育舞蹈学、体育表演与音乐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训练学四个二级学科方向。
学校先后挂牌成立了国际体操联合会FIG国际体操学院、亚洲体操联合会亚洲体操培训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体操运动协同创新平台、国家体操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健美操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湖北省体育舞蹈研究生创新基地、湖北省中小学体育艺术类运动项目研究指导中心。
学校始终把教学质量视为生命线,不断更新高等教育理念,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突出人才培养特色,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几年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2%以上。
学 科 门 类 |
专 业 代 码 |
专业及专业方向 | 科 类 | 学 费 标 准 |
预计 计划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130204 |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 | 艺术文理 | 10350元 | 100人 |
130204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艺术文理 | 10350元 | 160人 | |
130204 | 舞蹈表演(大众艺术体操) | 艺术文理 | 10350元 | 30人 | |
130205 | 舞蹈学 | 艺术文理 | 10350元 | 65人 |
二、招生专业、计划、学费标准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甘肃、辽宁、黑龙江、陕西。
武汉体育学院将根据专业考试的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专业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2019年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三、专业介绍
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方向)(代码:130204四年本科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表演专业(代码130204)是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我校的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方向)原隶属于2004年申办的表演专业,并于2011年调整为舞蹈表演专业下设各专业方向。本专业依据舞蹈人才培养模式,并利用体育院校的办学优势,重点培养特色鲜明的舞蹈表演领域的体育艺术类人才。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校建设有先进的教学场地与硬件设施,并拥有专业的演出剧场。该专业经过近20年的建设与发展,教学成果丰硕,学生就业升学率高,社会声誉良好。2011年湖北省学位办批准武汉体育学院立项建设湖北省体育舞蹈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015年湖北省教育厅在武汉体育学院成立体育艺术类运动项目研究指导中心,该专业现为湖北省教育厅音乐与舞蹈学重点培育学科。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人文素养,较强的终生学习能力、用体育艺术元素丰富舞蹈表演与教学内容的创新实践能力,具备舞蹈表演、教学、创编、传播等综合知识与能力,能够胜任中小学、培训学校及相关机构的舞蹈教学、舞蹈表演、市场拓展等方面工作的“厚基础、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主要课程:中外舞蹈史、艺术概论、舞蹈概论、舞蹈教育学、舞蹈表演专项技能、芭蕾基础训练、现代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剧目与排练、基础乐理、音乐选配与创编
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
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方向)本科学生正常修业年限为4年(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亦可提前1年或延迟1-2年),学生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5四年本科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武汉体育学院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5)是201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二级学科专业,2011年开始正式招生,我校以舞蹈教育为主要培养方向,以艺术学、哲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等相关专业为理论基础,在接受舞蹈基本知识、技术技能和专业能力培养的同时,不断拓展舞蹈教学、艺术实践及艺术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通过专业技能与艺术修养的融合、课堂与艺术实践的创造,使得培养本科人才能够将舞蹈艺术与社会实际工作相结合,并储备较高的学识与素养和践行终身学习的行为习惯,为攻读更高层次的学位打下基础。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人文素养,具备舞蹈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实践经验及一定的研究能力,并养成终生学习习惯。用音乐舞蹈元素丰富舞蹈研究与教学内容的创新实践能力,具备舞蹈教学、舞蹈创编、舞台表演与实践等综合知识与能力,能够胜任中小学、群艺馆、培训学校及相关机构的舞蹈教学、舞蹈创编、管理与策划等方面工作的“厚基础、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主要课程: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赏析与批评、舞蹈教育学、舞蹈基本技能、舞蹈编导基础、舞蹈剧目、音乐基础理论、剑舞等。
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
舞蹈学专业本科学生正常修业年限为4年(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亦可提前1年或延迟1-2年毕业),学生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报考办法
1.报考武汉体育学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取得当地艺术类考生的报考资格,文化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统一考试。
2.舞蹈学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省级统考(联考),武汉体育学院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统考(联考)合格者均可报考武汉体育学院。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的湖北省考生可不考虑省统考成绩,直接参加武汉体育学院专业校考;外省考生须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文件要求执行,若有统考(联考)要求,则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联考),且统考(联考)合格后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若无统考要求,考生则直接参加武汉体育学院专业校考。
五、校考专业考试
(一)考试报名
湖北省内艺术类考生登录武汉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省外艺术考生登录武汉体育学院网站进行报名、缴费,正式考试前再到学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报名、考务费200元/人,考生一经缴费,如放弃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3月5日。
网上报名网址:http://whty.gaokaobaoming.com
(二)校考安排及要求
招生专业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招生省份 |
舞蹈表演(健美操) | 3月8日—10日 | 武汉体育学院艺术馆 | 北京、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甘肃、辽宁、陕西、黑龙江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3月8日—10日 | 武汉体育学院艺术馆 | |
舞蹈表演(大众艺术体操) | 3月8日 | 武汉体育学院艺术馆 |
备注:详细考试安排以考生准考证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外省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
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可在以下3个方向中选择一个方向考试)
1、健美操、啦啦操方向:
(1)基本形态60分
(2)节奏模仿20分
(3)个性舞蹈模仿40分
(4)难度动作与组合60分
(5)专项技术与能力120分
2、体育舞蹈方向:
(1)基本形态60分
(2)节奏模仿20分
(3)个人舞蹈秀(技术技巧)60分
(4)动作模仿40分
(5)专项技术与能力120分
3、大众艺术体操方向:
(1)基本形态80分
(2)身体组合动作100分
(3)自编成套动作120分
(四)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考。
2.报考武汉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服装一律不得带有任何单位字样或者标识,否则不得上场考试。考生须穿练功服或者紧身服参加考试,不允许化妆,体育舞蹈、啦啦操专项考生不得外请陪考舞伴。
3.体育舞蹈、健美操专项音乐由考评组统一提供;大众艺术体操专项音乐由考生本人自备CD盘,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4.校考成绩将于4月初在武汉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六、录取办法
(一)武汉体育学院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三)舞蹈学专业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七、特别声明
武汉体育学院是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共建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份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武汉体育学院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在校外开设“预科班”、“培训基地”,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附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武汉体育学院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以我校名义所进行的各种招生诈骗及违法活动。
请报考武汉体育学院的考生直接打电话咨询或通过武汉体育学院网站查询招生信息。
八、其他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份对2019年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3.新生入学后,需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原户籍所在地。
4.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武汉体育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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