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一次填报的本科提前批的“军事院校” “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 民航飞行学员”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及高职专科批“非定向”志愿以及“国家专项计划”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相应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其中,军事院校征集志愿只限政治考核、军检合格的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 民航飞行学员”、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以及“国家专项计划”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两次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征集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其余各征集志愿栏均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不设“学校服从”志愿),本科二批征集志愿的“学校服从”志愿分“公办院校服从”“民办院校服从”“公办、民办院校均服从”和“公办、民办院校均不服从”四个选项。
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九类:(1)军事院校;(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3)航海类专业;(4) 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专业;(5)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业;(6) 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招生专业;(7) 民航飞行学员招生专业;(8)艺术院校(专业),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在湘招生一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9)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
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五类:(1)定向培养士官专业;(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3)航空、航海专科专业;(4)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5)其他类专业。
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院校”和“非军事院校”志愿,同一次填报时不能兼报,其中,“非军事院校”志愿只能选报除“军事院校”之外的其他八类中的一类高校与专业,不能跨类混报。专科提前批中的“定向培养士官”和“其它院校”志愿栏不能兼报。
考生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的所有志愿栏内,只能在自己的报考科类中填报一个专业类(文史、理工、体育类等),不得混报。对于选择 “艺术院校(专业)”填报的考生,其志愿填报办法按《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1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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