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这只是增加一次投档的机会,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
第三,录取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计划来源,即“外省高校使用预留的调整计划,省内高校可以使用调整计划或预分计划录取”。外省高校即使认可湖南的这一政策,如果没有调整计划也不能录取。
第四,科目的界定办法。招考部门已明确按试卷定科目(同一试卷为一科),即按语文、数学(文)、数学(理)、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六科确定科目。
最后,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基本条件。即考生的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本科三批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其某一科目的成绩位于该科目报考人数的前万分之一(按四舍五入办法取整)以内(含最后一名的同分考生)。
优惠加分录取有详细规定
省教育考试院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增加分数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高考优惠加分必须经过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省市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能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1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2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3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10分。
4
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5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6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特殊情况降分3点需注意
1
高校定向就业(不含定向西藏就业,下同)招生计划,按考生定向就业志愿在该校非定向计划投档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定向招生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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