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设区市 | 报到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赣州市(仅南康区、于都县、兴国县)、抚州市 | 5月10日 | 5月11-13日 | 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 |
赣州市(不含南康区、于都县、兴国县) | 5月14日 | 5月15-17日 | |
吉安市、萍乡市、新余市 | 5月18日 | 5月19-21日 | |
上饶市(不含德兴市、横峰县) | 5月22日 | 5月23-25日 | |
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仅德兴市、横峰县) | 5月26日 | 5月27-29日 | |
宜春市、鹰潭市、景德镇市 | 5月30日 | 5月31日-6月2日 | |
各设区市 “三校生”体育考生 | 5月29日 | 5月30日 |
(二)普通考生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在专业测试垫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垫,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1)篮球往返运球投篮。
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每次成绩为该次运球投篮成绩与技评成绩之和,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2)足球20米运球绕杆射门。
足球考试在室内田径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每次成绩为该次绕杆成绩与技评成绩之和,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三校生”考生考试项目
(1)100米跑
1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
(2)立定跳远
立定跳远在专业测试垫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垫,每位考生可以参加测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计分原则
普通考生和“三校生”考生专业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其中普通考生身体素质项目考试成绩占70%,专项技术项目考试成绩占30%。“三校生”考生100米跑和立定跳远两个项目考试成绩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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