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考生被录取后,可不可以放弃录取资格?
答:考生被院校录取后,可以放弃录取资格,但不能参与后续的录取工作,且必须要与录取院校取得联系,征求院校同意。否则,如果招生院校将学籍注册到教育部学信网上,将影响考生下一年度的录取注册(包括影响参加高考资格)。如果考生不征求录取院校同意,私自放弃录取资格,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问: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确定放弃入学资格该怎么办?
答: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确定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要及时和录取院校联系,避免招生院校网上注册学籍。如因考生上一年度录取后不报到而影响下一年度再次录取注册的(包括影响参加高考资格),由考生本人负责。如果学校不同意学生放弃入学资格时,家长要明白是学生提出报考志愿又放弃个人志愿而造成的后果,非学校录取之错,应说服学生尽快注册上学,家长对此处理不当,有可能学校会将学生违约情况提交到学生诚信网上做不良记录。
问:考生的纸质档案该如何管理?
答: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种。电子档案是院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考生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质材料相对应部分内容一致。网上录取过程中所说的“档案”就是指电子档案。而纸质档案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等,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市(州)、县(市、区)招办领取个人纸质档案,自己保管并亲手交付学校报名处,并要保管好收据。
问:复读生的高考档案由谁负责管理?
答:复读生的高考档案由自己妥善保管。考生及时到考区招办或原所在中学领取档案自己保管。来年高考报名时或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建档时将档案交考区招办。如果今年不去领档案,有可能无人管理而丢失。一旦丢失,难以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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