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江西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
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办法〉的通知》(赣教考字〔2020〕14号,以下简称《艺体报名办法》)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
江西省2021年继续组织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内高校不再面向本省考生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特殊专业除外)。
1.省统考的组织管理
省统考工作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领导,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组织,各考区(考点)具体实施。
2.省统考专业组设置
省统考设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5个专业组(以下简称“5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涵盖的专业及艺术特殊专业的认定见《艺体报名办法》。
3.省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省统考考试科目按《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执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总分450分,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四个专业总分均为200分。
(二)艺术类专业校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1〕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文化考试
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普通文史、理工类兼报艺术类专业(以下简称“普通艺术类”)的考生,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的累加成绩;参加艺术类高职(专科)(以下简称“专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累加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技术科目卷面满分为200分。
三校生文理类兼报艺术类(以下简称“三校生艺术类”)的考生,本专科文化考试科目相同,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计算机的累加成绩,每科卷面满分150分。
四、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一)提前批本科批次
1.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使用校考成绩和虽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本科高校。设单志愿。另进行2次征集,各设1个征集志愿。
2.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认可省统考成绩且使用统一投档办法的本科高校及景德镇陶瓷大学(苏区专项计划)。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5个专业组(以下简称“5个专业组”)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一次,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二)普通批本科批次
1.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认可省统考成绩且使用统一投档办法的本科高校。按5个专业组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一次,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且使用校考成绩或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本科高校。设单志愿。另进行2次征集,各设1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只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志愿设置相同。
(三)提前批专科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省内部分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或使用艺术类特殊专业校考成绩的专科高校。设单志愿。征集一次,设1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类专科同批次录取,只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志愿设置相同。
(四)专科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未列入提前批专科录取且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科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另进行2次征集,第一次征集设10个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设6个平行志愿。
五、有关分数线的划定
(一)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文化线”)根据《艺体报名办法》划定。
1.普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
以下专业文化线按2021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及按照艺术理论类招生的其他专业类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技术、戏剧教育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不含表演)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
以下专业文化线按2021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含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中“省统考子科类”项设定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的其他专业类的专业)及表演专业。
其他艺术类特殊专业的文化线,按具体专业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所对应的专业类执行的文化线执行。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的文化线下降20分进行投档。其他所有专业的自划线均不得低于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的文化线。
2.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
按2021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3.普通艺术类专科文化线
按2021年江西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4.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
按2021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二)艺术类各层次专业合格线
1.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
按照艺术类提前批本科高校在赣招生艺术本科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中(注:文化成绩达到对应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线的考生,下同)确定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各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各专业合格线。列入艺术类提前批本科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使用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录取考生。
2.艺术类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
按照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和艺术类普通批本科高校在赣招生艺术本科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中确定艺术类普通批本科各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艺术类普通批本科的各专业合格线。列入艺术类普通批本科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使用艺术类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录取考生。
3.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
美术与设计学类270分,音乐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100分,舞蹈学类90分。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科高校,使用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录取考生。
4.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
同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报考相关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专业成绩达到对应专业的校考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否则校考成绩不予认可。
5.三校生艺术类专业合格线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方法同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方法。三校生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270分。
六、录取办法
(一)提前批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1.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录取
将校考本科合格且专业成绩达到对应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指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当高校招收多个专业且不同专业对应文化线不同时,按较低的文化线投档,由高校根据江西省划定的各专业对应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和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2.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
对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对应专业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排序方法为:按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文史或理工综合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序成绩,排序不分文史、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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