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中外合作办学颁发的是什么毕业证?
A: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办学主体主要分为两类: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又分为独立法人(如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等大学);非独立法人(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等)两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国民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
▼在招生考试报上会标注是否中外合作办学▼
办学模式
2+2”分段培养模式:即一、二年级在国内院校学习,后两年可自主选择在国内院校或国外合作院校进行学习,所学专业不变。
“3+1”分段培养模式:即一、二、三年级在国内院校学习,后一年可自主选择在国内院校或国外合作院校进行学习,所学专业不变。
“4+0”培养模式:即学生四年都是在国内上课而不出国,只不过采用国外的教学计划和考试方式,教学模式与国外本合作院校保持一致。
混合培养模式:即考生通过录取后,最先先采用“4+0”的模式,但入学过后,再进行二次选拔出部分学生,进行“2+2”模式或者“1+3+1”模式。
颁发证书
首先要区分什么是“计划内招生”,什么是“计划外招生”。
(1)“计划内招生”是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统招生。“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有国内学校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院校和专业都在招生计划册内)。外方证书视合作方式而定,最常见的是发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
(2)“计划外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最终只能颁发国外高校的学位证书。“计划外招生”没有列入招生计划册,其中一些项目因没有“境外学位授予权”,还可能导致学生拿到的国外证书无法得到我国认可,最终只拿到国外学校的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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