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填报志愿的基本步骤
(1)考生须使用IE7、IE8、IE9、IE10、IE11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页面后进行志愿填报(考生首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必须将原始密码更改为只有本人熟知并牢记的新密码)。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新密码、验证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
(4)点按各批次右侧的“填报”按钮选择填报该批次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各批次志愿信息。
(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8)网报志愿结束后,可以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最终确认的志愿信息表并保存。
4.特殊问题处理
(1)考生忘记了密码,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请考生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各县(市、区)招考办须做好相应记录,留存备查。
(2)考生因误操作造成“最终确认保存”,申请取消确认,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取消确认”。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做好相应记录,留存备查。“取消确认”只能在志愿填报结束一天前进行。
5.各地应尽量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
6.在网报系统开通期间,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须安排人员值班,处理志愿填报有关问题(如重置密码、取消确认等),做好咨询和有关指导;设立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安排人员值守。
7.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国家和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8.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八、录取
1.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考委组织实施。
2.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各校须保证通信联络的畅通。
3.省招考委根据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安排高校录取批次。
4.省招考委综合考虑我省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等情况划定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院校招生、公安院校招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只招男生,且执行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5.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调档录取规则,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招考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投档考生能够录取。(其中,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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