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剩余计划和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有关问题的说明
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就公布普通类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剩余计划和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考生填报志愿前请认真阅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须知》。“征集志愿”计划中,各院校(专业)的报考资格、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各高校招生章程、《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和我省有关招生规定。
二、“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符合条件、不受志愿兼报限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填报要求填报“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执行,相应批次原报志愿无效。录取原则、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变。
三、普通类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8日8:00—12:00。“征集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将在征集志愿规定截止时间准时关闭,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普通类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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