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寒假期间教师职业行为,日前,锡林郭勒盟教育局、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向各旗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盟直各学校下发通知,强化措施进一步治理寒假期间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
一、明确工作任务,开展自查自纠
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要求,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盯紧关键节点,明确治理重点,深入开展治理寒假期间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治理。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要求各地、各单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动履职,切实提升治理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提升在职教师对有偿补课危害性的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现的问题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抓好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寒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发生。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治理力度。
要求各地、各单位积极构建学校、社会、媒体组成的监督网络,建好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大检查力度,形成治理工作常态。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尤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办。
本文转载至互联网,不代表福建高考网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官方删除
注:通过加密传输不会对外展示联系方式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