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五个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填报“面向各县(区、市)招生的达标高中、民办高中”志愿的考生,已被该批次学校录取的,将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学校的录取。第二批次为市区五所一级达标高中录取,北师大泉州附中的50名统招生同批录取。第三批次为其他达标高中录取。第四批次为民办高中录取。第五批次为一般完中录取。5所省一级达标学校面向市区的招生和其他普通中学录取于本月24日进行,各完中的招生录取将于本月28日前结束。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志愿优先原则,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没有志愿的考生。坚持择优录取原则,以考生参加中考的所有学科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为依据,按照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如需要降分数、降等级录取时,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的原则进行。达标高中录取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C级及C级以上。填报五年专师范类志愿的考生,经面试落选,但考试成绩达到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等级和分数的考生,可以参加一级达标高中投档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改变录取结果。
市区省二级达标高中、省三级达标高中参照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和择校生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和学科等级有“D”级的考生,可以参加省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高中的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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