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印发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公布金融硕士等19种新增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决定在我国设置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警务、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城市规划、林业、护理、药学、中药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等硕士专业学位,并审议通过了以上19种新增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自此,我国硕士专业学位由原有的19种增加到38种。
专业学位设置的背景资料: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是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旨在培养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我国自1990年开始设置和试办专业学位教育,截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前,已批准设置19个专业学位,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院校达到476所,累计招生85万人。
从2009年开始,为进一步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步伐,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教育部决定加快发展硕士专业学位教育。2009年国家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增招了3.8万名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行全日制培养;2010年更进一步扩大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范围和规模。这意味着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批并通过了《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总体方案》、《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拟增设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2010年3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金融硕士等19种新增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我国硕士专业学位由原有的19种增加到3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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