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教考〔2015〕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2〕185号)精神,2015年我省继续实施选拔部分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为做好2015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5年我省专升本招生考试对象为省内院校(包括在闽部属院校,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2014届临床医学专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报考专升本临床医学(定向)专业。
二、时间安排
2015年专升本考试定于3月28-29日举行,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考试成绩和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4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
三、招生类别
2015年专升本考试共设20个类别,即计算机科学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机械工程类、经济类、美术类、财会类、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英语类、生物学类、农林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类、护理学类、药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前教育类、小学教育类、音乐类。
考生只能选择以上20个类别中的1个类别报考。
四、考试科目
2015年专升本考试各类别考试科目均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总分满分600分。其中,公共基础课考两门,每门满分15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120分钟(英语类的专业基础英语考试时间150分钟);专业基础课考一门,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美术类的色彩和素描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
各类别、科目考试大纲将于1月25日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下载查阅。
五、录取工作
(一)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录取前,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英语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通过计算机网络填报志愿(包括征求志愿)。
(三)录取时,按考生报考类别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线上生源不足的公办本科院校,经批准可在该类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线上生源不足的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经批准可在该类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报到考生的计划余额不再组织补录取。
(四)报名参加2015年专升本招生考试,且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2015年我省专升本招生院校中与其获奖项目相应的专业。
六、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设区市教育局及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该项招生考试工作平安顺利。
(二)被录取的学生如未取得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由录取高校及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规定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根据《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闽卫科教〔2009〕18号)规定,录取在临床医学(定向)专业的学生,在入学注册前须与省内卫生部门签订《就业协议》;注册时,持《录取通知书》和《就业协议》办理入学手续。
(三)有关招生计划安排由我厅另行通知,有关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