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法学(本科,按“法学类”招生,一学年后分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崇高的法律职业道德,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国际化视野、适应法律职业多样化需求、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结合我校多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重点培养经济(民商)法律实务、刑事(政务)法律实务、政府法律实务、律师法律实务及涉外法律实务卓越法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学职业伦理、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财税法等。
就业去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人大、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委员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其他与法律事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知识产权(本科,按“法学类”招生,一学年后分专业)
培养目标:适应国家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大量需求的时代背景,培养具备一定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背景的社会责任感较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毕业生应当具有系统的法律理论,较强的知识产权法律实务能力,能够为技术创新、技术咨询、技术贸易等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胜任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科技创新型企业、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及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等专门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总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竞争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文献检索与应用等。
就业去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科技创新型企业、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及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等单位。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
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
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含法律史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法理学、环境法等法学二级学科)
法律硕士授权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
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
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法律硕士
教育部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国家级校外大学生法学实践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