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
经济学(本科,按“经济学类”招生,一学年后分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综合素质较强,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胜任面宽,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宏观经济管理、微观经济分析、产业预测、区域经济规划等工作的复合型经济管理和研究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城市经济学、房地产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经济学说史、中国经济史、经济思想史、《资本论》选读、制度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等。
就业去向: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按“经济学类”招生,一学年后分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系统地掌握经济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实务的基本知识与技能,熟悉通行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规则、惯例以及中国对外经济与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情况。学生毕业时应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国际视野、创新和开拓精神,成为胜任各类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内外资企业、金融机构及政府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国际商务业务、管理、研究和宣传策划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外向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经济学原理、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法、国际营销、国际金融、国际保险、国际结算、外贸函电、国际经济合作、跨国公司与国际投资、电子商务等。
就业去向:对外经贸相关业务部门、各类内外贸和外资企业、政府外经贸管理服务部门、涉外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以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税收学(本科,按“经济学类”招生,一学年后分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财经、税务、管理、公司理财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税务及其他政府决策与公共事业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管理、咨询、投资融资及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复合型财经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税法、国际税收、比较税制、税收筹划、纳税检查、税务代理、中国赋税史等。
就业去向:财政、税务及其他政府决策与公共事业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等。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金融学(本科,按“经济学类”招生,一学年后分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系统掌握金融知识和金融理论,具备金融实务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够胜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湛专业技能、良好综合素质和优秀人格品质的创新型金融人才。
主要课程: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学、公司金融、金融会计、国际金融管理、金融风险管理、金融监管理论与实务、金融信托与租赁、金融工程、保险精算、个人理财、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
就业去向: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等金融机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工商企业及相关单位。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财政学(本科,按“经济学类”招生,一学年后分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财经理论功底,能系统熟练掌握现代财经、管理、税务、公司理财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兼备金融、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横向拓展潜力和独立处理财税、公共事业和公司财务等业务能力的高级复合型财经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政府预算管理、税法、国际税收、比较财税制度、公共管理学、财税信息系统管理、财务会计学、资产评估、社会保障学、政府采购实务等。
就业去向:财政、税务系统或其他政府经济管理机构、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新闻媒体、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会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等。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经济统计学(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功底,熟练掌握现代经济理论与统计理论、方法、计算手段和相关学科知识,能从事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数据分析、计量建模、经济核算、市场调查、质量管理与监测、经济预测与决策以及相关经济分析和科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贸易、会计学、计量经济学、数学分析、高等代数、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统计学、运筹学、多元统计分析、时间序列分析、应用随机过程、非参数统计、国民经济核算、抽样技术、统计应用软件、预测与决策、数据库应用、数据挖掘、证券投资分析、金融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统计等。
就业去向: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府统计部门、经济和社会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数据分析机构、市场调查机构等,以及国内外高校及科研单位继续深造。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理论经济学
博士学位授权点:统计学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
硕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统计学一级学科,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
省级重点学科:政治经济学,金融学
省级教改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经济学
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政学,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