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高考生,均可在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我院志愿和专业代码。
二、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对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考试成绩达到当地招办规定的该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坚持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报考类别,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男女生比例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省招办统一投档,学院择优录取。
三、除应用电子专业只收理科生外。学院对高中考生实行文理兼收。
四、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当地招办的规定办理好档案转移手续,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五、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武夷山职业学院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