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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按浙价费【2014】240号和浙发改价格【2020】263号文件收取。我校目前实施学分制收费。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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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按浙价费【2014】240号、浙发改价格【2020】263号、温大行政2021[14]号文件收取。我校目前实施学分制收费。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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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23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最多不超过10人,申请学生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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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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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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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校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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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和住宿费清退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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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件核定标准收取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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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我校收费标准执行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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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