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与代码
专业名称:老年保健与管理。
专业代码:620811。
二、入学要求
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三、修业年限
全日制三年。
四、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的健康管理师、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等职业群,能够从事老年人身心康复保健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机构技术主管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
(2)文化素质:具有合理的、相对完备的知识结构,具备良好的公共知识、通识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知识,成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职业能力强的高素质优秀人才。
(3)职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遵守、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知行合一;具有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有热爱养老事业,敬老、孝老、爱老的优良品质和美德。具有刻苦创新,艰苦创业,终生学习,奋发上进的职业追求;能够以职业需求为导向,具有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将个人理想与社会担当有机结合,具有正确的职业观、人才观。
(4)惠世医学人文素质: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对工作、学习、生活中出现的挫折和压力,能够进行心理调适和情绪管理;能够秉承中国传统孝文化,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5)身心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具有健康意识和健康习惯,掌握心理调适技能和心理发展技能,积极探索适合自己并适应社会的生活状态。
2.知识
(1)具有本专业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公共知识、通识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知识;
(2)能够掌握老年人身心特点及常见疾病基础知识、老年人身心照护及保健康复基础知识;
(3)具有运用现代管理知识,具有常用老年照护及常用老年康复知识和技术知识;(4)具有养老机构运行及常用智慧化养老服务知识;
3.能力
(1)技术技能
能够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对老年人身心状况进行评估;能选择合适的训练工具及技术,对老年人进行康复训练指导,或协助治疗师进行康复训练;具备老年人日常护理、营养指导、心理抚慰、健康宣教等服务的能力;能对各类养老机构中的技术服务工作实施指导与管理;具有开展老年人健康促进宣教活动的能力;能够为老年人设计休闲、文娱健身活动,并组织开展。
(2)终身学习能力
具有批判性思维,主动观察、思维,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同时,具有良好的职业胜任力,能够面对科技快速变化和技能淘汰更新的挑战不断学习和接受培训,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3)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掌握操作系统及软件使用、网络应用基础知识。数据库数据查询和处理方法。掌握常见的医学信息的收集方法和分析手段;正确收集老年人的健康信息、合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老年人建立健康信息档案并实施管理的能力;能够使用常见的智慧养老工具及网络技术为老年人服务。
(4)创新创业能力
锻炼创新创业能力,识别创业机会、防范创业风险、适时采取行动的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培养学生善于思考、敏于发现、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挑战自我、承受挫折、坚持不懈的意志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善于合作的职业操守,以及创造价值、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5)实践动手能力
能正确收集老年人的健康信息、合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老年人建立健康信息档案;能够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对老年人身心状况进行评估;能选择合适的训练工具及技术,对老年人进行康复训练指导,或协助治疗师进行康复训练;
(6)沟通表达能力
营造良好的沟通氛围,采用适宜的方法及技巧与老年人进行沟通的能力;能够运用沟通与交往的技巧完成日常生活中一般性沟通,具有良好的语言修养并将语言沟通技巧运用于工作之中,能够进行有效沟通以解决实际问题。
(7)团队合作能力
具有团队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凝聚团队共识,激发自身和团队的力量。
(8)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具备老年人日常护理、营养指导、心理抚慰、健康宣教等服务的能力;能对各类养老机构中的技术服务工作实施指导与管理。
五、毕业要求
1.三年内修满必修课程及公共必选课程共168.5学分,选修课程6学分,且成绩全部合格者;
2.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36周毕业实习,实习成绩合格;
3.毕业综合考核合格:毕业综合考核分理论与技能二部分,成绩计算方法:毕业综合考试成绩=理论成绩(70%=20%实习理论考试+50%毕业考试)+技能成绩(30%);
4.学生在校期间,按《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实施办法》(泉医专〔2023〕25 号)取得第二课堂积分并达到其规定的毕业积分数;
5.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者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