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和性质
1、学院全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1314)
2、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3、层次:大专
4、学制:三年
5、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条 学院简介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2002年获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被确定为全国承担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90所高职院校之一;2004年成功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2005年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10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2010年4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2年6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第三条 招生录取机构
学院成立高职招考领导小组,下设高职招考办公室及招生监察组、面试考官组、命题组、后勤保障组。
第四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为准。
第五条 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填报我院航空服务专业及届时有意向调剂至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并到我院进行面试:
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身高:女
面试相关事宜如下:
面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上午8:30(届时将在我院招生网站上进行通知);
面试地点:学院校本部(漳州市大学路1号);
面试总分:450分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包括职业态度(对专业、对学校的认识)、文理基本常识、生活常识、卫生常识、基本法律法规、科普知识、价值观、身体机能、精神面貌、口头表达能力,同时进行才艺展示。
所有具有面试资格而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录取资格。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我院2014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模式,分两个类别(高中类和中职类)分别进行录取。除航空服务专业按综合成绩,其余的高中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中职类考生分类别按投档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按顺序将每个队列中的考生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2、凡填报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及届时有意向调剂至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将不被录取在该专业。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考中语数英三门成绩之和*50%+面试总成绩*50%。其中面向高中生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每门满分为150分,总分为450分;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语文、数学满分各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总分为400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模式录取。
3、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4、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5、凡被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未被录取的可继续按有关规定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
6、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精神执行。
第七条 待遇
参加高职招考并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等待遇与参加我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八条 收费
1、报名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现场缴交80元的面试费(以省物委核定的标准为准)。
2、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我院高职高专专业学费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72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委规定收取。
第九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漳州市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老师:
招生联系电话:0596—2660766(兼传真) ;0596-2660582
高职招考报名网址:www.eeafj.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fjzzy.org/
第十条 附则
本章程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