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省高职招考的文化考试安排在2019年1月5日至6日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如有组织考试作弊或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与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等行为,将受到刑法处罚。请广大考生和有关人员认真了解《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做到诚信考试、守法考试,不要实施下列考试违法犯罪行为,以免受到法律严惩。
1.组织考试作弊或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帮助
罪名:组织考试作弊罪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
罪名: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罪名:代替考试罪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些注意事项要特别留意!
错过时间不能入场
每科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开始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建议考生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
1、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要参与作弊。不要相信能买到“真试题”、“真答案”,避免上当受骗。
3.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笔,否则按违规论处。
4.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规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