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校新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1.工科类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63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500元/生·学年)。
(2)其他工科专业(交通管理专业除外),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700元/生·学年)。
2.农林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00元/生·学年)。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籍学生免学费。
3.其他类专业
(1)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药学、财务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7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含交通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
4.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198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