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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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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 高校类型: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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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自主招生章程

bj057 2018-01-24
247
2016年北京自主招生章程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章程
(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2、学校代码:1125
    3、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昌平西关环岛向西一公里)
    4、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
    5、办学特点:我院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同央企、市属大中型国企开办多个“订单班”,实现了100%就业,培养了一大批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三条 报考条件及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报考条件:
    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高招政策审核通过的非京籍考生。
    2、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北京地铁订单班)专业考生要求:①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②要求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4.8以上(含4.8)。③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北京地铁订单班)、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北京地铁订单班)专业考生要求:①只招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②要求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4.8以上(含4.8)。③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3)、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北京地铁订单班)专业考生要求:①只招男生;②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4.8以上(含4.8)。③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第三章、报名办法

   第四条 报名办法:考生首先在我院报名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来校进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考生须于3月13日--17日登陆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网站(www.jtxy.com.cn),按照“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19日8:30—15:30点到我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下载《2016年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此表必须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更改无效。
    2、高中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必须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中职毕业生:携带具有成绩及评语的《学籍卡片》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能说明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复印)
    6、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名考试费100元。
    注:以上复印材料均为A4纸复印,原件于现场验证后退还给考生本人,复印件保留上交。

第四章 考试方法及要求

    第五条 考试: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笔试:考查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占100分,满分300分,时间150分钟。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
    2、特长成绩:指中职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高中考生会考级别达到相应加分等级;中职或高中考生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政府奖学金称号之一的;体育类、文艺类、人文科普类等方面获得一定级别的等级证书或在省市比赛中获奖等。最高30分。
  (二)、复试(面试)
    复试名称为“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的基本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学习潜能。对考生在掌握综合知识,讲究文明礼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注:所有考生均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

第五章 成绩评定

  第六条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复试成绩+特长成绩
 (一)、考生总分(满分430分)= 笔试成绩(满分3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特长成绩(满分30分)。
 (二)、免试及优惠政策
    1、免试政策:考生在2013年以后取得以下证书,可获得免试,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满分的80%—85%(400分*80% /85%)计算,如实际成绩高于此分数,按实际分数计算。
  (1)高中生:
    ①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可免试,占笔试和面试总成绩85%(400分*85%);②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均在B级以上者可免试,占笔试和面试总成绩80%(400分*80%);获得区级或连续两学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可免试,占笔试和面试总成绩80%(400分*80%)。
  (2)中职生
    ①获得市级政府奖学金可免试,占笔试和面试总成绩85%(400*85%);②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技能竞赛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项者可免试,占笔试和面试总成绩85%(400分*85%);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以上证书或指定证书者可免试,占笔试和面试总成绩80%(400分*80%);④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可免试,占笔试和面试总成绩85%(400分*85%);获得区级或连续两学年的考生可免试,占笔试和面试总成绩80%(400分*80%)。
  (3)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荣立三等功以上立功奖励者,可凭相关证书可免试,占笔试和面试总成绩80%(400分*80%)。
    注意:申请免试的考生报考时需参照北京市体检报考标准及各专业报考要求。
    2、免笔试政策:考生在2013年以后取得以下证书,可获得免笔试,成绩按笔试满分的80%(300分*80%)计算,如实际成绩高于此分数,按实际分数计算。
    ①高中生会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政治9门会考成绩任意组合达到BCC级。
    ②汽车类:汽车营销师(三级)、汽车维修工(中级)证书。
    ③旅游类:导游证、饭店类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证书。
    ④物业类:物业管理类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证书。
    ⑤监理类/建筑类/造价类:由建设部门或劳保部门颁发的土建类岗位资格证书。
    ⑥道路养护类/城轨工程类/道桥类:由建设部门、劳保部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路桥类、土建类岗位资格证书。
    ⑦机电类/城轨类:低压电工证/维修电工证/钳工证/急救员证,获得其中之一证书的中级及以上级别证书。
    ⑧计算机类:计算机二级(C语言或JAVA语言)、NIT计算机考试四模块以上。
    3、免面试政策:考生在2013年以后取得以下成绩,可免面试,成绩按面试满分的80%(100分*80%)计算,如实际成绩高于此分数,按实际分数计算。
    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并且前两个学年各科成绩全部及格,可免面试。(考生需提供中考录取备案表或所学专业学籍证明)
    4、奖励加分政策:考生在2013年以后取得以下证书,可获得奖励加分,最高30分,不累加取最高分,获得免试、免笔试、免面试政策考生不再享受以下加分。
    ①高中生: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10分/学年。达到报考专业规定科目的会考等级成绩:B级10分、A级15分。
    ②中职生:获得校级政府奖学金,15分/学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10分/学年;取得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初级8分、中级15分、高级30分。
    ③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加5-20分。
    ④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三级以上加30分;北京市英语口语等级证书:初级加15分、中级以上加30分。
    ⑤区县以上级别体育竞赛中取得前八名的:加10-20分;高中阶段获得竞技体育田径类、球类三级运动员称号者:加20分;二级运动员:加30分。
    ⑥音乐、舞蹈、乐器业余考级或参加过省市级比赛获奖者:加10-30分
    ⑦人文、科普等类型的省市级比赛三等及以上获奖者:加10-30分。
    ⑧北京市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合格证明:专科10分、本科20分。

第六章、录取规则

    一、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凡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办法而获取资格的考生,经过招生考试环节,达到录取条件。
    二、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二者分数相差不得大于20分。
    三、预录取:每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则进行本专业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时,将第一志愿未录取考生与二志愿考生合并,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第二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行服从调剂录取,如还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如果我院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公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征集志愿招生流程,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集志愿的报名、考核等相关手续。如征集志愿的考生,都参加过笔试联考则成绩有效,不再单独组织笔试考试。
    四、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北京地铁订单班)、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北京地铁订单班)、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北京地铁订单班)三个专业只招北京户籍男生,其他专业不设男女录取比例。
    五、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六、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录取控制线多人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有优秀称号、或有特长的考生。
    七、体检标准: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
    八、新生入学后,本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80107892
    学院招生部门严格遵守“规范程序,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八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

    被录取的考生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七条 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八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详细信息可咨询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章 附则

    第十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络方式:
    QQ: 273177813
    联系电话:010-89707874、010-80110996 
    学校网址:http://www.jtxy.com.cn
    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向西1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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