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2017年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中获悉,我省2017年高中等职业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较去年做了一些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志愿填报
五年制高职填报志愿为两个时间段。
第一阶段填报时间仍按《江西省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由考生在4月10日—16日,登录中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1.75.211.152)填报志愿;
第二阶段修改和补填时间为8月14日-18日。未录取到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学生,可在8月14日-18日,登录中考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补填非师范定向类的五年制高职志愿。如考生在4月份已经填报了志愿,也可在原填志愿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未进行修改的,以4月份填报的志愿为准。
二、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省中招委划定全省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
2.实行计算机投档录取。五年制高职学校依据排序名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即:先按参与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所填两个平行志愿,只要被检索的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按照计划数1:1投档,经院校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3.未完成招生计划,不再征集志愿,由院校在最低控制线上自行组织生源;若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由于考生退档等因素造成计划剩余的,由院校在该校投档线上自行组织生源。
请广大教职工认真理解和掌握我省2017年五年制高职调整后的招生录取政策,及时有效地做好我校2017年五年制高职新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招生办
2017年6月20日